11月,中國駐日使館和中常駐聯合國代表傅聰罕見地公開提及《聯合國憲章》中的"敵國條款",并將相關立場通報給聯合國190多個會員國。
那么,"敵國條款"究竟是什么?中方為何此時重提這一歷史性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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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敵國條款"是二戰后由世界反法西斯同盟在《聯合國憲章》中對日本、德國等法西斯國家所訂立的相關約束性條款,旨在防止侵略戰爭重演。
這一條款由《聯合國憲章》第53條、第77條及第107條構成,明確將德國、意大利、日本等法西斯軸心國及其仆從國家列為"敵國"。
其中,第107條最為關鍵,它規定:"本憲章并不禁止存在著的各種行動,本憲章之簽字國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之結果,對于敵國之行動。"
這意味著,只要日本等"敵國"再次實施侵略政策,中、美、英等聯合國創始成員國有權對其直接實施軍事行動,無須安理會授權。
這一條款是二戰歷史教訓的總結,為制止侵略提供了國際法基礎。作為威懾侵略的法律手段,其存在對遏制日本軍國主義復燃、防范侵略行為重演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值得注意的是,"敵國條款"從未被正式廢除過。1995年聯合國大會雖然通過了一個"建議廢除"的決議,但該決議并無法律效力,條款至今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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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中國駐日使館用中日雙語在社交平臺公開發聲,直接提及《聯合國憲章》中的"敵國條款"。
次日,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傅聰致函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明確表示:"如果日本以武力介入臺海事務,中國會把這種行為當作侵略來看待,并保留動用自衛權的權利。"
這封信不僅送達聯合國秘書長,還通報給了聯合國190多個會員國。
這是對日本近期涉臺錯誤言論的強硬回應。日本政客高市早苗在國會場合的涉臺表述被中方視為對14億多中國人民以及曾遭受日本侵略的亞洲國家人民的公然挑釁。中方通過重提"敵國條款",向日本釋放了明確警告信號。
中國強調,現行的國際秩序應該圍繞聯合國體系展開,而非由少數西方國家主導。在此框架下,中國不僅捍衛臺灣問題的法理地位,也明確表示,任何外部勢力干涉中國內政,尤其是臺海問題,都不符合國際法。
在臺海局勢不斷緊張的背景下,中國的軍事戰略布局顯得尤為關鍵。通過對釣魚島及其周邊區域的控制,中國可以進一步增強在東海和臺海的戰略威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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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國內反應強烈。部分右翼政客聲稱這是"宣戰",更有人叫囂"先發制人"。日本主流輿論則處于尷尬的兩難,一邊不得不承認條款的法律性,一邊怪中方"加劇緊張"。日本首相官邸前甚至聚集了上千名抗議者,要求撤回相關言論并呼吁降溫。
法新社、路透等國際媒體強調條款并未被法律廢止,1995年的聯合國大會決議只是建議。
俄羅斯媒體直言,這一條款是必要的警示;西方媒體一方面呼吁"克制",另一方面也不得不承認條款在遏制侵略上的潛在價值。
從法律角度看,"敵國條款"雖然年代久遠,但合法有效。它提供了一個明確的法律依據,尤其是在涉及國家安全的核心利益上,能夠跳過聯合國安理會可能存在的博弈和阻力,直接賦予行動正當性。
這種表態,不只是對日本說的,更是對國際社會釋放明確信號:中國在臺灣問題上的底線不容碰觸,誰碰,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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