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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肖申克的救贖》劇照。
首先,豬肉佬T先生聲明,到此刻尚不知道“嘉寶”所說的“侮辱性言論”是什么。
湖南益陽市公安局赫山分局發布的警情通報稱,2025年11月24日,網民“嘉寶”(網名“嘉寶”,女,35歲,益陽人)在網絡平臺直播間發布侮辱性言論。經調查,當天凌晨,王某為發泄個人不滿情緒在直播間發布不當言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目前,王某已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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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from 央視網
這事引發了一些討論。討論的一個焦點,就是王某涉案的“侮辱性言論”具體內容是什么。
對此,T先生的觀點是——
網民要求公開
“侮辱性言論”的具體內容
是合理的
為什么這樣說呢?
首先,一些話,是主觀評價還是侮辱性言論,很難有明顯的界限和標準。網民的主流是好的,是能夠明辨是非的。公開具體內容,廣大網民自然會判斷。如果王某是罪有應得,讓大家一起譴責王某,會使案件達到更好的社會效果。不公布具體內容,網民會有各種猜測,說不定還會懷疑是不是抓錯了人。
警情通報的作用,除了震懾違法犯罪,還有它的服務功能。就說侮辱性言論,公布具體內容,能讓大家明白什么樣的話不能說,這對大家就有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可能有人會說,公布侮辱性言論的具體內容,會對當事人、當事機構造成二次傷害。T先生覺得,這樣的擔心是多余的。侮辱性言論公布出來后,以后不會再有人敢說同樣的話,就這一點而言,反而是對當事人、機構的保護。而且,公布的時候,具體被侮辱的是誰或者是哪個單位,是可以技術處理的。假設是某縣縣長,在公布的時候,身份就可以描述為“某某縣一位主要負責人”。T先生記得,以前的通報,是有“攻擊國家領導人”之類的描述。
明明有拐賣行為偏說沒有的撒謊通報就不說了。現在一些通報,明明說的是事實,但沒起到好的作用,甚至還翻了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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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海洋天堂》劇照。
當前通報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提高的閱讀理解能力和通報發布單位水平不見進步之間的矛盾。
T先生最后想問益陽警方的是——
王某的“侮辱性言論”
究竟是什么?
參考資料
2025年11月25日央視網
《網民“嘉寶”在直播間發布侮辱性言論,湖南益陽警方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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