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王星媛 任宇)近日,在方山法院執行局辦公室內,一場持續3年的房屋繼承糾紛執行案件圓滿畫上句號。
該案源于一起繼承糾紛案件。2022年,劉某甲、劉某乙、劉某丙將三個哥哥訴至方山法院,要求遺產繼承分割,經法院判決,確認涉案房屋系劉某遺產,由六兄弟各按照六分之一共有,并由老大、老二及老三交付各繼承人所占份額金額。
判決生效后,老大、老二及老三以各種理由推諉,拒不履行,兄弟之間矛盾不斷升級,一度劍拔弩張。2024年9月,三執行申請人向方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張奮偉發現該案并非簡單的金錢給付糾紛,通過數次約談當事人、結合之前雙方在法庭的表現,了解到兄弟們已因房產繼承一事產生猜忌,加之溝通不暢導致積怨日深,甚至到了無法見面的地步。
面對針鋒相對的雙方當事人,執行法官張奮偉帶領團隊“量身定制”方案,分三步走成功促使案件化解。
第一步:剛性執法,嚴厲告知拒不履行判決的嚴重后果。在依法傳喚三被執行人到庭后,執行干警當場向其送達《拒執犯罪風險告知書》,嚴厲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后果。由于劉某已去世,為消除三執行申請人的擔憂,執行干警迅速對案涉房產查封評估拍賣。
第二步:柔性引導,努力為雙方搭建溝通橋梁。鑒于雙方不想再見面的情況,執行干警便主動擔當起“傳話筒”的角色,給雙方撥出的電話、發送的短信,同時進行當面溝通,緩解雙方的矛盾、鼓勵彼此打開心扉。
第三步:剛柔并濟,善意文明化糾紛。執行干警在查封案涉房屋并啟動拍賣程序的同時,勸解雙方推心置腹地坐下來詳細交流。在執行干警的主持下,幾輪談判后,兄弟們最終達成執行和解,經過計算,三位被執行人同意支付相應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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