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7號晚上,成都一家叫“漢韻足御”的足浴店被警察圍住,芳草街派出所幾乎所有人都出動,副所長徐詠斌親自帶著隊伍,第二天早上,一個叫蔡某軍的人被帶到派出所問話,問完就放走了,沒有扣人,后來這事出了問題,檢方說徐詠斌把蔡某軍的筆錄銷毀了,但徐詠斌自己不承認,他說那份筆錄根本不是他做的,是治安支隊那邊的人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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茍某某是這家店的法人代表,被抓后在審訊中提到背后老板叫“軍哥”,但他沒能成功指認對方,錢款也沒能追查到蔡某軍那里。到了2021年4月,他在看守所寫了檢舉信,明確指出蔡某軍才是真正的幕后老板,然而法院并未重視這一線索,同年5月判處他有期徒刑十年,判決書中寫明檢舉內容不影響定罪,也沒有啟動對蔡某軍的調查,這件事放在一般人身上可能就到此為止了,但偏偏有人沒有就此罷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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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兩年,最高檢來檢查工作,發現這個案子有問題,到了2023年11月,蔡某軍、蔣某以及三名民警徐詠斌、彭某、羅某都被立案調查,徐詠斌先是被監視居住,2024年3月正式被起訴,這案子一直拖著沒判,要等到2025年11月21日一審才結束,一件足浴店的事情,牽扯出這么多人,還拖了五年多,大家看著都心累,不知道是因為案情確實復雜,還是有人故意不讓它早點結束。
檢方指出徐詠斌存在四項不當行為,包括銷毀案件筆錄、拖延偵查進度、壓下舉報材料,以及默許他人篡改辨認記錄,徐詠斌逐一作出回應,表示筆錄不歸他直接管理,當時蔡某軍與案件關聯較弱,釋放決定合理,他還提供聊天記錄,證明曾主動聯系網約車平臺查詢收款信息,但平臺未予配合,并非他未履行職責,關于舉報材料,他說明材料5月25日才收到,而案件已于5月12日判決,判決書24日送達,派出所無法安排提審,6月4日為上報截止日期,回復未違反規定,至于涂改筆錄一事,他稱是羅某自行修改,他原以為只是筆誤,并不知曉內容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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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徐某,其他人也有不同說法,彭某因為通風報信并收受好處,已經被判刑,這說明事件并非偶然,基層長期存在默許的潛規則,羅某在被立案后取保候審,目前還未起訴,看起來他只是執行者而非主謀,蔡某軍至今未被關押或起訴,行蹤也未公開,有傳言稱他與某出行平臺員工皮某某相識,若屬實則情況更為復雜,但目前沒有證據表明他擁有所謂執法豁免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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茍某某現在被關在牢里,他舉報別人是為了讓自己減刑,這件事沒人能確定真假,法院當時沒有采納他的說法,也沒有把線索轉交給其他部門,這說明司法系統對這類躲在幕后的人常常不夠重視,大家總是習慣去抓主要案犯,那些藏在背后的人就容易漏掉,這種情況其實很危險,一不小心,真正該負責的人就會逃掉。
這個案子從2020年開始調查,一直查到2025年,中間隔了兩年時間才引起最高檢的注意,拖延這么久是因為熟人社會的關系讓很多人不愿主動揭穿問題,電子證據成了辯護方的重要依靠,微信聊天記錄和銀行流水都被拿來使用,但傳統文書流程中的漏洞反而成為控方攻擊的對象,這說明當前辦案方式與舊有制度之間存在沖突,有時候技術進步了,相關流程卻沒有跟上。
翻閱了許多資料后,我發現最讓人納悶的不是誰對誰錯,而是蔡某軍這個人,明明多次被點名批評,卻一直沒有受到正式處分,他到底是真沒有問題,還是背后有人護著,這件事始終沒有確切說法,大家心里其實都明白,只是沒人愿意點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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