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朝陽區司法局對北京一律師事務所多項違規行為作出行政處罰,該所被停業整頓三個月。
行政處罰決定書(京朝司(罰決)〔2025〕008號)顯示:
該律師事務所未按規定接受委托、收取費用;
不按規定建立勞動合同制度、不依法為輔助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的行為,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三十條第(五)項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相關規定,按照《北京市司法行政領域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及公示期限目錄》(律師類)相關處罰尺度,給予該律師事務所停業整頓三個月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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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連續按月發布的“接訴即辦”工單受理情況統計表顯示,今年5月至11月,該律師事務所連續七個月霸榜朝陽區律師行業投訴通報單,單月最高投訴量494次,共計被投訴2910次!此外,網上投訴平臺,針對該律所的網友投訴也是很多。
企查查顯示,這家律所,成立于2018年,團隊規模僅5人。BOSS直聘平臺上,該律所曾發布的“婚姻律師”一職詳情內容是,該職位的詳情為“電話銷售+網銷”,承諾“小白也可以,全程有人教”。其中,最令人震驚的是,從事的是“律師”工作,居然應聘條件是“學歷不限”。
另有招聘啟示顯示,2025年以來,該所共發布18個與電話銷售、網絡銷售相關的招聘公告,聲稱“月薪過萬”、“高底薪、高提成、年底開特斯拉”。該所還發布過招聘“法律主演”的公告。崗位職責是“在短視頻法律項目中扮演法律相關角色”。
由此可見,這家律師是一家妥妥的網推律所。當下,網推律所正在迎來行業性的監管嚴潮。
網上公開的律所、律師自查清單顯示,有地方的律師管理部門,已經開始對轄區的所有律所、律師開展涉及跟法律公司合作情況、開展網絡推廣情況的自查自糾。
今年7月份,“經濟觀察報”的《當律師變成帶貨主播:一場討債生意的流量絞殺》報道文章中,采訪報道過網推律所的銷售模式。
受網推律所推廣視頻的,“19.9元抵扣1000元服務費!金牌團隊破解執行難!”、“先付3%,立案付2%,判決后10%,專業團隊助你討回欠款!”等吸引,一建材商已累計支付近11萬元律師費用,結果案件案件到了法院執行階段,還是被終本執行。
11月17日,“信號新聞”報道,此前在廣東某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務銷售”一職的周女士,通過網上招聘信息入職律所工作四天后,遭遇“違法”裁員:試崗協議里的日薪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辭退員工不給工資,勞動仲裁后,仍不按裁決書支付工資和賠償金。
此外,周女士向記者披露了,“該所的大部分法務銷售都不懂法律,全靠摸準客戶想追回欠款的心理忽悠成交。”的網推所運作內幕。記者以應聘者身份咨詢法務銷售崗位,有律所工作人員明確表示“無法律知識也能勝任,主管會負責培訓”。
8月26日,廣東省省司法廳上線廣東“民聲熱線”節目,省司法廳律師工作處處長黃婷介紹,今年上半年,全省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就對17家“網推所”已經做出了行業處分或者行政處罰。一批“網推所”已被行政機關立案了,現在還在調查、聽證等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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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網絡推廣被很多律師業內人士視為可以與法律公司相抗衡的新業態、新方向。在近些年律師行業普遍性的反映遭遇了行業性“寒冬”之際,網推律所卻在逆勢而行,不斷的開所、招人,業務量突飛猛進。
此前,有地方發布的2024年度當地律所十大營收排行榜中,有兩家執業律師僅個位數的律所,居然躋身到了那些動輒執業律師幾百名的排行之中,人均律師創收更是令人咋舌。可見,網推律所的效益有多厲害。
何為網推律所,就是將律所的主要精力放在了市場營銷上,而一旦踏上了網推的路子,就是一條不斷投入廣告成本、追求投入產出比的商業競賽,至于法律行業最應該關注的辦案質量、法律效果,基本讓位于經濟效益。
可是,社會大眾卻是奔著律師頭銜下的法律從業基本要求和法律保障去的,由此,必然產生商業化與法律職業本身要求之間的矛盾。在律師行業,不少從業人員也提出,網推律所的“營銷為王”模式,正在以犧牲整個律師行業的職業形象為代價,將律師行業拉入不斷卷市場營銷的無盡競爭。
注:本文系微信公號“語人集法”同步原創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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