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焦點訊(文/吳森)11月28日,成都東部新區生態城管市監曝光天府國際機場三起非法運營典型案例,罰款都是1萬元起。
案例1電話攬客
2025年11月7日14時58分許,天府機場執法人員在航站樓外圍對車牌號為川Z·D76***的車輛開展執法檢查。經調查詢問得知,車上1名男性乘客計劃從天府機場前往眉山市區,乘客與駕駛員胡某系通過電話聯系,約定到達目的地后支付100元車費,雙方均無法出示本趟行程的合法營運手續。
根據《四川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擬對該駕駛員處以罰款1.2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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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黑車”亂象
2025年11月11日晚,某自媒體博主發布視頻,曝光其在天府機場搭乘“黑車”的經歷。視頻顯示,該博主在機場停車場被川A·6Y***駕駛員劉某誘導,乘坐川A·6Y***車輛前往成都東站附近,被收取100元車費。事件曝光后,天府機場交通運輸執法隊迅速啟動應急處置機制,聯合機場公安局于11月12日凌晨1時許對涉事駕駛員劉某進行調查,及時固定關鍵證據,劉某對非法營運行為予以認可。
根據《成都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擬對該駕駛員處以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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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兩人拼車
2025年11月13日,天府機場交通運輸執法人員在航站樓外圍對車牌號為川G·7Z***的車輛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車內有兩名男性乘客,計劃從天府機場前往中江縣,駕駛員與乘客商議好車費,每人100元,車輛未取得相應營運許可。
根據《四川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擬對該駕駛員處以罰款1.2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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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現在越來越多的城市,對于非法運營的處罰都是萬元起了。
11月21日,長春市交通運輸部門公布5起典型的非法營運案例,全是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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