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那個大一新生因為忍受不了舍友抽煙于是找輔導員申請換宿舍,結果被拒絕后選擇輕生的事一審判決下來了。
2024年9月18日,江西贛州某技術學院新生賴某入學,被分配至6人間宿舍。5名室友中4人長期在封閉空間吸煙、通宵打游戲至凌晨,宿舍“滿地煙頭,烏煙瘴氣”。賴某對煙味極度敏感,多次出現窒息感。9月20日起,他通過微信向輔導員羅某某4次申請換寢,甚至明確預警:“再這樣下去,我真要跳了,真的窒息”。輔導員以“太遠了不好管理”推諉,僅口頭安撫但未實際調換或啟動心理干預。
9月23日賴某失聯,24日其遺體在校園封閉管理區外的河道被發現,警方排除他殺。2025年11月,法院一審認定學校存在三重過錯:縱容宿舍違規行為(違反校內禁煙規定)、漠視極端預警信號(忽視“要跳樓”表述)、換寢處置拖延,判決學校承擔30%次要責任,賠償3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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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前兩天上了熱搜之后,我看到評論區有一些非常刺眼的評論說:哦!職業院校啊!那就不奇怪了!垃圾學校的垃圾學生搞出來的垃圾事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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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想說的是,其實,職業學院的標簽只不過是放大了這類事件的本質問題而已!那個在河道里冰冷的少年,不是被“職業院校”這個標簽殺死的,而是被一群不懂“不傷害他人”的室友、被一所漠視生命的學校、被一個缺失底線的教育生態,共同推向了絕路的。
這件事的本質問題其實是,底線教育的缺失。
什么是底線教育?就是讓學生明白,你的自由不能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你的權利實現不能以他人權利犧牲為代價。這是一個文明社會最基本的共識,而這卻是我們很多學校和家庭的教育當中最缺失的一環。
說起來,宿舍其實就是一個小社會,這個小集體也是學生走向社會的演練場。學生在這個小集體當中學到的相處之道,這會直接影響他們日后在社會中的行為方式。
今天,我們無奈于一些人在公共場合大聲喧嘩、手機外放、廣場舞擾民、高鐵占座,職場中的“PUA”、網絡上的“網暴”等這樣一些行為的時候,其實這些問題的根源往往可以追溯到他們的集體生活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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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很多人其實從小并沒有學會自由的邊界的問題,于是他們就會以“合群”“集體”的名義讓“自我舒服”凌駕于“他人權利”之上。
賴某的室友們,他們真的是“壞人”嗎?其實并不是。他們可能只是從未思考過一個問題:我的自由,邊界在哪里?他們可能只是覺得“我抽煙、打游戲是我的自由”,覺得“多數人都這樣,少數人就該遷就”,覺得“宿舍是大家的,我想怎么樣就怎么樣”。
這其中當然有家庭教育的問題!
我們會發現,很多家長對孩子的教育,陷入了一種“唯分數論”的誤區。他們覺得,只要孩子成績好,其他的一切都不重要。于是,他們包攬了孩子所有的生活瑣事,讓孩子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卻沒教過孩子如何整理自己的內務,如何打掃衛生,如何照顧自己的生活,如何學會與人溝通;他們滿足孩子所有的物質需求,卻沒教過孩子如何尊重他人,如何與人相處,如何處理矛盾分歧;他們鼓勵孩子“爭第一”,卻沒教過孩子“接受差異”“學會包容”“懂得共贏”。
這種“競爭”“包辦式”“分數至上”的家庭教育,培養出的孩子,要么極度自私自利,以自我為中心,把別人的遷就當成理所當然——就像賴某的室友們,他們從沒想過自己的行為會給別人帶來多大的傷害;要么缺乏獨立生活能力,遇到問題只會逃避、求助,一旦求助無果,就容易陷入絕望——就像賴某,當換寢申請被一次次敷衍,他不知道除了輔導員,還能找誰;當溝通無效,他不知道如何通過合理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更可怕的是,有些家長自己就缺乏底線意識。很多家長自己就有抽煙、不講衛生的習慣,自然無法給孩子樹立正確的榜樣;他們在公共場合大聲喧嘩、插隊加塞,卻告訴孩子“這是機靈”;他們占了別人的便宜,卻告訴孩子“這是會過日子”。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中長大的孩子,自然無法樹立正確的權利觀和尊重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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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種失敗的家庭教育,本質上其實又是因為很多人對于集體主義是有一種非常扭曲的認知!
而這其實是賴某的悲劇中最值得深思的問題:為什么4個室友的不良習慣,能讓1個學生陷入絕境?為什么輔導員會讓他“忍一忍、遷就一下”?答案就在于這種被嚴重扭曲的集體主義認知。
真正的集體主義,是“和而不同”“互助共贏”“尊重他人的基本權利”;而被扭曲的集體主義,是“整齊劃一”“盲目服從”“少數服從多數”“用一個虛偽的概念綁架他人”……
所以,真正的集體主義應該是互相商量,制定規則,互幫互助,合作共贏。但是,我們會發現,很多人所理解的那個集體主義是,你要犧牲你自己的正常利益來遷就別人的狂歡,否則你就要被孤立被排擠。
這種扭曲的集體主義認知,如果發生在家庭里,那就會造成原生家庭的一些NPD、控制欲等一系列的問題。而如果發生在學校,那么這其實就是在制造一種“沉默的暴力”:當宿舍里多數人熬夜打游戲,想早睡的人就成了“不合群”;當多數人抽煙,不抽煙的人就只能默默忍受;當多數人熱衷于八卦議論,不想參與的人就會被孤立。而為了不被排斥,很多學生不得不放棄自己的合理需求,遷就他人的不良習慣。而在“合群”的偽裝下,那些原本正常的人就逐漸喪失了表達自我、維護權利的勇氣。而那些侵犯他人權利的人,反而會因為“代表多數”而變得理直氣壯。而這其實就是“多數人的暴政”,也是校園隱性霸凌的核心邏輯。
而最可怕的是,當教育者如果要是失去了對這種概念的準確判斷的時候,那么就會像這個事件當中的那個老師一樣,他會讓你忍一忍,遷就一下,來維持一種表面上的和諧。但本質上,其實是作為本應該是規則守護者的老師,他卻成了霸凌者的幫兇了!
更糟糕的是,很多集體主義的教育其實只停留在“理論灌輸”層面,老師只講“要服從集體”“要為集體犧牲”,“要少數服從多數”,卻從來不會教學生“如何在集體中維護自身權利”“如何尊重他人的差異”。
這就導致很多時候,一些學校,他們會把“管理便利”凌駕于“學生利益”之上,把“維持表面穩定”看得比“守護生命安全”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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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法院的一審判決就明確指出了學校的三個過錯:縱容宿舍違規行為、漠視極端預警信號、換寢處置拖延。
而這三個過錯,本質上其實就是指向了我們現如今某些學校基于這種偽集體主義認知而形成的管理思維。
現在很多學校就是因為他們對于集體這個概念有一種錯誤認知,所以他們根本不管集體主義里的合作共贏,互幫互助,互相商量,制定規則……,而是使用一種忽略人性的“軍事化管理”“精細化管理”,把衛生評比、紀律考核等作為管理的核心指標,把學生當成“管理對象”而非“培養對象”。
而在這種管理思維下,維持“穩定”和“秩序”就會被一些人視為是最高價值,而個體的需求和痛苦則是會被忽視。所以當賴某向輔導員求助時,輔導員考慮的不是學生的真實困境,而是他的“管理便利性”。而這種管理思維的異化,也使得我們的學校忘記了教育的初心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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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會說,教育很重要!但教育的力量到底體現在哪里呢?是體現在給學生提了多少分,體現在學生能怎樣應付學校的檢查上嗎?不是吧!?
教育的力量應該是守護每個生命的尊嚴,筑牢每個孩子的底線,點燃每個少年的希望,為我們的國家培養有素質有文化有修養的合格公民吧!
而此時,尤其是學校,對于一些基本概念的正確認知就會顯得尤其的重要!
這個事件當中,學校被法院判決要賠償30.2萬元。但是,30.2萬元和一個生命之間能劃等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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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本應是社會的免疫系統,要為學生和我們的社會提前識別并清除那些“傷害他人”的病毒。
但如果連我們的教育工作者本身都已經中了麻木不仁概念不清的病毒的時候,那么,那些在校園生活中發出求救信號的孩子,又有誰能拯救他們于烏煙瘴氣之中呢?
本期推薦書籍:《縣中的孩子》——林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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