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吉軍,新媒體:漢唐智庫!
在社會對毒品零容忍的背景下,關于吸毒治安處罰記錄可封存的制度,悄然落地。
有人質疑:這是不是在縱容違法?會不會危及公共安全?
答案是否定的。這并非放縱,而是一次法治的進化、治理的成熟、人性的回歸。
它在嚴守安全底線的同時,為曾經的迷途者打開了一扇回歸社會的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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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存記錄不是抹去污點,而是撕掉標簽!
很多人誤以為封存記錄就是消除案底,實則不然。
封存不等于抹除。
公安機關內部系統中,所有違法記錄依然完整留存,終身可查。
所謂封存,是指在普通社會場景中,如求職、租房、辦理銀行業務等,不再對外提供或公開這些記錄。換句話說,你不會因為一段過往,就被永遠釘在恥辱柱上。
這背后,是對人權尊嚴與社會修復的深刻考量。
現實中,許多戒毒成功者面臨刑滿釋放,社會未赦的困境。
現實中的案例,廣東一名青年,戒毒滿5年,考取了電工證,技術嫻熟,卻在12次面試中被拒。
原因無他,背景調查中吸毒史三個字,成了他無法逾越的門檻。
更令人心酸的是,孩子在學校被同學嘲笑:你爸爸是吸毒的!
最終,他被迫遠走他鄉,家庭瀕臨破裂。
這不是個例。
數據顯示:
超過70%的戒毒成功人員因為公開記錄遭遇到就業歧視;
近60%的戒毒成功人員因為社會排斥產生焦慮、抑郁,甚至復吸風險上升。
封存記錄,不是為他們過去的行為開脫,而是為這些人的未來鋪路。
它不是否定應有的懲罰,而是拒絕終身連坐。
法律已經懲戒了錯誤,社會是否應該給一次重生的機會?
二、看不見的天網,時刻守護安全!
有人質疑,如果記錄封了,公安無法有效監控這些人有,豈不是失控了?
答案是完全不會。
即便記錄封存,一套嚴密的動態管控體系仍在運行,如同無形的電子圍欄,確保風險可控。
現實中,針對吸毒人員,通過科技賦能,早已實現了精準防控!
比如毛發檢測,能夠追溯半年內吸毒行為,比尿檢更準確、更久遠;
定期回訪與定位管理,社區戒毒人員需要按時報到,失聯將觸發預警;
全國聯網預警系統,吸毒人員一旦進入重點區域或異常行為,系統自動報警;
分級管理機制,成功戒斷滿3年未復吸,方可逐步解除重點監控。
對于吸毒人員來說,永遠有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高懸頭頂!
你或許在社會上隱形,但在公安系統里,依然在監管視線之內。
封存記錄只是不讓全社會隨意觀賞別人曾有的污點,法律底線的守護絲毫未變。
三、職業禁入是安全底線!
公眾最關心的是安全問題:
萬一有吸毒人員去開校車、當老師、運輸危險化工品怎么辦?
答案很明確:絕不允許。
我國已經建立嚴格的職業禁入制度,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崗位實行一票否決:
校車、公交、網約車司機:不得有吸毒史;
幼師、醫護人員、安保人員:入職前可依法查詢吸毒記錄;
危化品運輸、航空、鐵路等高危行業:全面禁入;
娛樂行業藝人涉毒即封殺,全行業抵制。
這不是針對特定人群歧視,而是基于科學的措施。
毒品對大腦神經功能的影響具有長期性,可能損害判斷力、反應力和情緒控制能力。
在關鍵崗位上,哪怕萬分之一的風險,也不會被容忍。
封存記錄的制度,恰恰在保障公共安全的前提下,為普通人保留了普通崗位的就業空間。
你可以當電工、送外賣、開小店,但不能開校車、教孩子。
這是懲教結合的智慧,也是寬嚴相濟的體現。
四、背景是幾千萬人就業受限!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9-2023年,全國公安機關查處治安案件共4035萬件,平均每年約807萬起(即年均800萬起治安案件)。
但這里說的800萬人是指處罰人次,不是實際人數,因為很多人可能多次違法被處罰。
這個數據常被誤解為每年800萬人違法,但實際上把人次當人數,忽略了治安違法中普遍存在的重復違法現象。
根據分析,由于重復違法率較高:
盜搶騙、黃賭毒等高頻治安案件中,不足20%的慣犯承擔了60%-80%的案件量;毆打他人案件的重復警情占比達42.9%。
據此合理估算10年治安處罰總人次約7600萬(年均800萬),扣除60%-80%的重復處罰人次,實際受處罰的獨特人數約為1520萬-3040萬(10年累計),年均實際受處罰人數約為152萬-304萬人,占總人口比例約1.1%-2.2%。
這個數據符合中國治安水平全球最好的認知!
但是,這只是10年累計,如果疊加30年的話,受過治安處罰的人員應該有幾千萬人。
在很多領域,人員就業都需要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有些地區,拒絕給有治安處罰記錄的人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或者在證明上標注受到過何種治安處罰。
這種標簽,對上述人群的就業謀生構成了巨大的困擾。
很多人鼓吹讓有過不良記錄的人無路可走才是最大的懲罰。
有沒有想過,一個人無路可走的時候,要么去死,要么犯罪,報復社會?
這就是封存治安處罰記錄的本意,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都有類似的規定。
具體到封存吸毒記錄,吸毒本身不是犯罪行為,這是法律很明確的規定。因此,吸毒人員只會治安處罰。封存治安處罰記錄理所當然包括吸毒記錄。
理論上當然也可以把吸毒行為列為犯罪,一概入刑。
為什么不這么做呢?
當然有更深層次的考慮,我在前篇文章中已經論證過。
如果對中國禁毒措施和法律存在疑慮或者質疑,顯然無視了中國禁毒效果全球領先的事實。
有人公開抨擊封存吸毒記錄是吸D合法化的第一步,這種話術與魯迅說的看到白胳膊就想到了床和交配一樣。
在中國,吸毒持槍賣嫖幾種行為永遠不可能合法化。
這是對黨和政府最大的信任,如果這個問題都懷疑,那未免太離譜了。
五、在秩序與包容之間找到最大公約數!
現代社會治理,早已超越非黑即白的簡單邏輯。
我們既要對毒品零容忍,也要給人改過自新的機會。
封存記錄制度,正是這種平衡的典范。它從多個維度實現了法治與人道、安全與包容的統一。
在人權保障方面,制度通過封存普通場景下的記錄,避免戒毒者被標簽化、被社會排斥。這不僅是對個人隱私的尊重,更是對他們重新融入社會的基本支持。一個人犯了錯,已經接受了法律的懲罰,就不該被永遠剝奪過正常生活的機會。
在公共安全方面,公安系統內部的記錄始終完整留存,關鍵崗位的查詢權限從未取消。這意味著,任何可能威脅公共安全的崗位,都能第一時間識別風險,杜絕隱患。
封存記錄不影響重點行業的準入審查,安全底線依然牢固。
在社會融合方面,減少就業歧視、降低社會排斥,有助于戒毒者重建生活信心,減少因絕望而復吸的風險。當一個人能靠勞動養活家庭,能被鄰居平視,他才更有可能真正遠離毒品。這不僅是對他個人的拯救,也是對社會整體安全的長期投資。
這種制度設計,不是簡單的寬松或嚴厲,而是在懲罰與救贖、個體權利與公共利益之間,找到了一個精準的平衡點。它體現了現代法治的成熟:法律不僅要有力度,更要有溫度;不僅要懲治犯罪,更要促進修復。
一個真正文明的社會,不該只有懲罰,更該有救贖的可能。
唯有法治的精準、科技的賦能、社會的包容三者并行, 才能真正實現讓戒毒者有路可走,讓公眾安心無憂的雙贏局面。
這才是現代法治應有的溫度與智慧。
讓法治有力度,也讓社會有溫度。
這才是我們期待的文明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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