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書接上回。
3月11日上午,專案組開會研究案情,此時有警察提出,是否有這樣一種可能,柳大有已經完成使命,即他在逃離“大祥飯莊”后立刻跟江城的潛伏特務組織頭目見了面,遞交密件后就返回長春了?實際上在這個警察提出問題之前,二人立刻向長春地下黨組織拍發密電,要求天明后即去查看大車店,打聽柳大有是否已經露面。長春方面的回電是:“柳大有未歸”。
于是,眾人繼續討論下一個問題:柳大有逃離飯莊后,會往哪里去,專案組經過討論覺得有四種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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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是直接去跟潛伏特務頭目會合,遞交密件,然后就相對安全了,至少二廳特務對其的威脅可以消除了。即使落在他們手里,只要如實道明密件已送交到位,二廳特務也就只好到此為止,沒有必要把柳大有干掉。而柳大有因為有“如實道明”的情節,這在“保密局”內部屬于“違犯團體紀律”,是要受到懲罰的,脫身之后也就不會向上司報告此番遭遇。
第二種可能是柳大有逃離飯莊后,發現仍未擺脫二廳同行的跟蹤,如此一來他就不敢去跟潛伏特務頭目見面,而且得趕緊逃命,因為如果他落在二廳那班弟兄手里,在強迫他供出接頭暗號等機密后,必定會讓他永遠消失。只有這樣,二廳方面冒充保密局聯系人才能跟潛伏特務接頭,然后以上司的名義對吉林的潛伏特務網絡發號施令,讓他們為二廳效力。如果柳大有無法擺脫二廳特務的跟蹤,最后被干掉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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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種可能是柳已經擺脫二廳同行的監控,躲在本地某個安全處所,靜候機會把密件送出去。
第四種可能就是柳大有從“大祥飯莊”脫身之后,不管不顧直接奔火車站買了張車票返回長春,其他一切都容后再作計議了。
后經過綜合判斷,很有可能就是柳大有在吉林有親朋好友,他對本地的情況也熟悉,完全有條件找到一個比較安全的藏身處。于是,專案組決定先對柳大有的一應社會關系進行調查。專案組長強調,這樁活兒要抓緊,因為二廳特務也在找他;即使沒有二廳,柳大有也會擇機行動,設法完成使命。如今吉林經解放,對于柳大有來說,多待一天就多一分危險,可意外還是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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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進行到這里,長春方面的回電來了:柳大有未歸。
那么,第四種可能就可以排除了。在前三種可能中,柳大有的情況屬于哪一種呢?這個眼下似乎很難判斷,那就只好采用排除法了。先考慮第三種可能性,柳大有是本地人,在江城有親朋好友,他對江城的情況也熟悉,完全有條件找到一個比較安全的藏身處。專案組對此進行查訪,倒也可行。
于是,專案組決定先對柳大有的一應社會關系進行調查。專案組長強調,這樁活兒要抓緊,因為二廳特務也在找他,即使沒有二廳這個“程咬金”,柳大有也會擇機行動,設法完成使命。如今江城已經解放,對于柳大有來說,多待一天就多一分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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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全組七名成員一連查訪了三天,接觸柳大有的親朋好友加在一起能有上百人,卻未能獲得任何有價值的線索。此時知道柳大有從長春來吉林的,只有其堂兄柳大富一家,因為柳大有在動身前發過電報,堂兄讓自己的兒子柳樹棠跟柳大有在火車站直接見面的。
柳樹棠告訴登門造訪的警察,當時柳大有說他要先辦點兒事,然后再去堂兄家,住一宿即回長春。回家告知父母后,老爸馬上去附近的“德明館”訂了酒席。可柳大有之后卻一直沒露面,也沒往家里捎個口信什么的。堂兄一家都很納悶兒,不知發生了什么事。警察再問這兩天是否有人上門打聽柳大有的情況,柳大富夫婦和兒子柳樹棠都是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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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晚上,一無所獲的眾偵查員再次開會分析案情。議了一個多小時,大家七嘴八舌說了不少,可對往下的調查都沒有什么結果,于是只能散會,大家各自回家,當晚蓋南云值班,等吃了晚飯,蓋南云拿起剛剛送來的《警情通報》瀏覽,這是當時吉林軍管會公安局印發的當地的治安通報。當翻到第二頁時,蓋南云忽然眼睛一亮。這一頁有一則簡訊:“今日午后,本市第一區看守所一名熊姓在押人犯猝死,已指令專人調查該人犯的死亡原因”。
蓋南云馬上給第一區看守所了解情況。對方介紹,死者叫熊立秋,男性,四十五歲,來自長春,職業是土特產經紀人,3月10日下午在德勝門街頭與人發生毆斗,致對方輕傷,被巡邏軍人帶往第一區警局看守所拘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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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南云感覺此人很有可能是柳大有。可能是被二廳特務盯得太緊,無法脫身,干脆就惹點兒麻煩進看守所去待著了。這里無疑是最安全的地方,但無論二廳還是保密局都是一個系統出來的,他的把戲被對手看破了。而且二廳其業務水平被特工專家鄭介民調理得頗有特色。據說二廳的特務執行任務時講究連環套,一個環節套著一個環節,成功率比較高。這回柳大有被套上了,進看守所也沒用,反而把自己的性命弄丟了。
次日一早,蓋南云帶著紀新綱、林廣富、劉蔭良去吉林軍區所屬醫院查看熊立秋的尸體,一眼就認出確是柳大有其人。醫院方面說,省公安處指派的法醫已經進行過尸檢,但具體結論還沒有出來,這人送到醫院不久就死了,接診醫生估計很有可能是中毒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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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蓋南云就問大夫,這人送來時身上穿著什么衣服?大夫說是青色長袍、黑色棉褲,戴一頂黑色剪絨帽;里面穿著毛衣、針織厚絨布褲和貼身內衣褲,都是沒有褲帶的,應該是怕自殺被看守所搜走了。那這些衣服鞋帽在哪里呢?得到的答復是,按照慣例,都送到大爐間焚燒掉了。
專案組馬上與省公安處下轄的治安處聯系,得知“熊立秋”猝死之事是由治安處刑偵隊負責調查的。具體承辦人叫祝兆平。蓋南云馬上讓人把祝兆平喊來, 小祝接到通知后匆匆來見蓋南平,還帶來了法醫的尸檢報告,證實系氰化鉀中毒身亡,這顯然是二廳的慣用手法,蓋南云隨即作出決定:正副組長各帶偵查員分兩路調查,自己一路去看守所,阮堯義一路去處置柳大有斗毆案的第一區警局了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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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下午兩點,兩路偵查員碰頭,匯總調查情況,3月10日下午三時許,第一區德勝門“張三爺茶館”門口發生一起斗毆事件。似乎喝過酒、臉色微紅的柳大有從茶館里出來,正好與站在茶館門口等候三輪車的山貨行賬房許朝圣相遇。許朝圣是高度近視眼,又是陰天,光線不佳,他把柳大有錯看成其鄰居黃先生,遂打招呼。柳大有意識到對方認錯人了,沒好氣地嘟噥“瞎了狗眼”。許朝圣眼睛不好,耳朵卻是蠻靈的,當下聽得真切,攔住柳大有指責其出口不遜,要求賠禮道歉。
顯然這場械斗柳大有是故意找茬的,因此故意對許朝圣抬手就打,不料許朝圣是武林高手,常年習練形意拳的,幾乎是不假思索,反手一招就把比他高半頭的柳大有掀翻在地。柳大有爬起來,二話不說,抄起茶館門口一把平時用來拉扯遮陽篷的木柄鋼叉,對準許的大腿就戳,饒是許朝圣躲得快,腳踝骨還是挨了一下,雖然傷得不深,但血流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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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大有當街行兇卻不走,站在那里沖傷者冷笑。隨即有人就喊“警察來了”,可柳大有卻不為所動,不慌也不逃。巡邏警察到場看見傷者,問行兇者是誰,柳大有主動上前承認:“是我”。
巡邏隊隨即派兩名戰士把柳大有送交第一區警局,柳大有出示的是長春土產雜貨同業公會出具的證明,上面寫著他的名字“熊立秋”。剛剛接管警局的軍代表當場作出處理決定:“熊立秋”行兇滋事,拘留七天,并賠償傷者醫藥費,相當于行政拘留了。于是就被送往第一區看守所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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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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