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2月4日報道,當50歲的佘詩曼在鏡頭前,用聊家常般的語氣說出“我早就立好遺囑了”,這句話的沖擊力,不亞于她在宮斗劇里扔下一枚重磅炸彈。沒有悲情,只有清醒——“我賺錢如此辛苦,如果我有事發生的時候,不要浪費我畢生積蓄,不要亂用。”
這波操作,被網友直呼“格局打開”。原來,遺囑不再是諱莫如深的禁忌,而是一個成年人對自己畢生心血最理性的終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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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詩曼的遺囑邏輯,簡單又硬核。核心訴求就一點:我的錢,我做主。 她所有規劃的出發點,都是確保自己“畢生積蓄”能完全按照個人意愿進行分配,避免任何可能的浪費或糾紛。這份底氣的背后,是她實打實打拼出的“江山”。
據港媒報道,有“圈中小富婆”之稱的佘詩曼,投資眼光精準,名下至少擁有5套香港物業,總市值超過1.8億港元。從TVB的“勞模”到北上發展的“演技派”,她的每一分資產都是靠無數個劇組、無數個角色辛苦積累而來。如此規模的資產,讓立遺囑不再是一種“遙遠的考慮”,而成了一項必要且緊迫的財務責任。
促使她公開談論生死觀的直接契機,是干爹許紹雄在2025年10月的離世。作為許紹雄的干女兒,佘詩曼全程參與處理后事,在靈堂前含淚承諾“我會照顧你的家人”。這場近距離的告別,讓她對生命有了更深刻的審視。
她坦言,“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階段,既然一生如此短暫,我會利用一生去多做一些我認為可以幫到人也好、滿足自己也好的事。” 生死的話題沒有讓她消沉,反而轉化成了一種更積極的生活動力——珍惜當下,盡力去做有意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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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采訪中,佘詩曼流露出一絲懷念,她表示希望可以重返三十多歲的時光,因為“那時候發生的都是開心的事情”。這看似輕描淡寫的感慨,指向的正是她人生的黃金時代。
2006年,憑借《鳳凰四重奏》首奪TVB“最佳女主角”獎,登上事業首個巔峰。隨后,《宮心計》、《法證先鋒II》等劇接連爆紅,她穩坐“TVB一姐”寶座。那不僅是事業的全面開花,也承載著更多私人化的情感與記憶。對比當下見證生命流逝的感悟,彼時的“開心事”更顯珍貴,也強化了她如今“幫助他人、滿足自己”的價值選擇。
佘詩曼這番坦誠,在社交媒體上收獲了一片贊譽。網友評論她“活得通透”、“對自己和身邊人極度負責”。她將立遺囑這一行為,從傳統觀念的陰影中剝離出來,賦予了它現代意義上的理性與擔當——這不再是“觸霉頭”,而是成年人財產規劃、家庭責任與個人意志的提前落實。
她的態度,恰恰呼應了當下越來越多年輕人開始接受“提前安排”的理念。在充滿不確定性的時代,像管理項目和人生一樣,冷靜地規劃身后事,未嘗不是一種掌控感的體現。
佘詩曼的“遺囑宣言”,不止是一位女明星的個人選擇,更像是一堂面向公眾的“生死理財課”。它告訴所有人:認真打拼來的財富,值得用最鄭重的方式安排;而直面生命的有限,或許才是活得更積極、更慷慨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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