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達州市達川區石梯派出所民警在巴河流域開展日常巡邏防控,上演了一場“你收網我抓人”的執法行動:當地居民羅某濤、羅某榮父子為嘗“野生魚鮮”,深夜下河非法捕撈,收漁網時被蹲守的民警“同步收網”。
11月14日晚,羅某濤與羅某榮父子二人閑聊時,談及“巴河野生魚味道鮮美”,便動了下河捕魚的念頭。當晚10時許,二人攜帶自制漁網、充氣橡皮艇等來到巴河河邊,劃乘橡皮艇至河中間水域,將漁網沉入水中,隨后回家,計劃次日凌晨去收網。
11月15日凌晨,石梯派出所民警在巴河流域巡邏防控時,岸邊漂浮的漁網浮標引起民警注意。民警判斷可能系非法捕撈,迅速蹲守在岸邊觀察,等待嫌疑人現身。凌晨3時許,羅某濤、羅某榮父子出現在河邊。二人熟練地將橡皮艇充氣推下水,劃至河中間收網。隨著漁網緩緩拉起,幾條活蹦亂跳的魚被帶出水面。就在二人將漁獲裝進袋中準備返程時,民警迅速上前將二人控制。
![]()
民警現場查獲漁獲數條,其中包括野生青魚、鳊魚等市場價值較高的野生魚類,并扣押充氣橡皮艇、漁網、劃槳等作案工具。目前,羅氏父子二人已被警方依法處理,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
巴河流域是達州市重要的水生生物資源保護區,非法捕撈不僅破壞水域生態平衡,更涉嫌違法犯罪。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市民如發現非法捕撈等違法行為,應及時撥打110或轄區派出所電話舉報。
“長江十年禁漁期”是從2021年1月1日0時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時。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一切捕撈方式,包括一人一線一鉤的娛樂性垂釣,在禁漁期間,如果發現有違法違規行為,依據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辦法和長江水生生物保護管理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將依據刑法第340條,移交公安機關進行處理,在禁漁期間守好底線,遵守好相關法律法規,不要以身試法。
禁漁期之外(每年3月1日前和6月30日后),達州天然水域除了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飲水水源保護地、州河8公里常年禁漁區不能垂釣,其他水域可以進行娛樂性垂釣,一人一線,不超過兩個鉤尖的方式,進行娛樂性垂釣。
看完記得轉發擴散讓更多的小伙伴們知道!
據達川公安
往期精彩[點擊標題查看]
1、
2、
3、
4、
5、
6、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