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水縣人民法院丁江法庭成功調解一起勞務報酬糾紛,以人情溫度化解矛盾,讓合作多年的原被告握手言和,實現案結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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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經過
陳某某與李某某曾長期合作,李某某承攬某項目標段田園化改造工程,雇請陳某某用挖機為其工地平田、修路等。雙方合作了400余小時,被告在結算單上簽字確認。工作結束后,李某某未按約定完全支付工錢。陳某某多次催討無果,遂向法院起訴,要求李某某支付33074元工錢及逾期利息。0
調解經過
案件受理后,法院秉持高效解紛、減少訴累原則,第一時間組織雙方協商。初次調解時,雙方分歧明顯,李某某稱賬目混亂,不認可欠款金額,要求重新對賬;陳某某則以微信聊天中被告已經認可尚欠金額為依據,認為無需對賬,要求立即付款。承辦法官首先安撫雙方,傾聽訴求后,認可李某某對賬的主張。法官一邊向陳某某釋明對賬必要性,一邊引導李某某調取轉賬記錄、結算憑證等證據。幾日后,李某某經過核對,最終認可33074元欠款,賬目爭議順利解決。然而,支付期限又成新的矛盾點,李某某坦言經濟困難,請求寬限期。陳某某因工錢拖欠已久,擔心再次拖延,堅持立即付清,雙方再度僵持。考慮到雙方合作多年有信任基礎,承辦法官遂從人情切入調解,對李某某強調誠信重要性,提醒其雖有困難但也需積極溝通制定還款計劃,避免影響信用。對陳某某耐心釋法,分析李某某實際情況,告知判決后可能面臨執行難題,耗時耗力,而給予寬限期既能保障工錢,又能維護多年合作情誼。在法官不懈努力下,雙方最終簽訂調解協議,糾紛化解,合作情誼得以保全。
本案通過柔性司法手段,不僅高效化解了債務糾紛,更修復了當事人之間的合作關系,生動詮釋了“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工作理念。下一步,吉水法院將繼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創新調解工作機制,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
來源:吉水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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