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的鎮江已是南京國民政府的江蘇省會,此時的鎮江縣長是孔憲鏗。此人于1929年-1930年擔任鎮江縣長,據說是孔子家族后裔,抗戰時期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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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江縣長孔憲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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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28年秋季,南京政府就明令全國禁娼。但由于社會現實情況,導致收效甚微,甚至使得行業更加混亂,“官娼”大量變為失管的“私娼”,流動性加大,社會危害加劇(治安、疾病方面)。
鎮江當時處于江蘇南北的交通要道,客貨中轉帶來了大量的城市服務業需求,以至鎮江成了全國娼妓業中排得上號的“大碼頭”,籍貫江南的“蘇幫妓女”和籍貫江北的“揚幫妓女”在這里匯集斗法,今天看來著實尷尬。
那時鎮江“后街”就是銀山門一帶的一個超大型紅燈區,包括萬家巷、龍王巷、小街、民國春街、魏同興巷、賈家巷、板壁巷等等都是這一片區的組成部分。《鎮江指南》、《江浙旅行記》等書中對鎮江泛濫的娼妓業都有記載描述。
由于根本無法有效查禁這個行業,現實上越禁麻煩越多、越禁隱性危害越大。于是1929年初,江蘇省政府在省會鎮江召開全省六十一縣庶政會議時,鎮江縣長孔憲鏗一本正經的提出了“復娼”議案。此議案在會上一經提出,當場就有其他縣長起立表示贊成。
鎮江縣的這個“復娼”議案在會議上被省主席保留,交給江蘇省民政廳第五科核議,最終呈報給江蘇省民政廳廳長裁奪。
當時新聞報紙還比較開放,有報刊發表議論談到:首都南京嚴格禁娼后,大量的秦淮河妓女都跑到隔壁的鎮江“再就業”,以至于星期六放假,首都南京的很多大小官員就會跑到鎮江“過周末”。他們懷疑鎮江縣長的“復娼”議案有這個方面的現實影響。
至于我們鎮江孔縣長的恢娼提案內容,其言論的立足點是官娼表面禁絕后,私娼變得異常發達。認為這個行當有天然的供求關系,根本管不住。提案中寫道“與其學英美之空談高調,侈言禁娼。而遍地私娼。不如采取歐洲大陸之娼妓管理制度”。
鎮江孔憲鏗縣長提出如下管理辦法:
1、娼妓指定地點居住,必須進行登記,未經同意不得外出。
2、實行從業體檢制度,第一次得病給予治療,第二次得病取消從業資格。
3、派警員在指定區域巡邏,監督監視娼妓經營場所。
4、禁止賣身逼娼、長期包娼。
其認為這四項舉措執行后,一是可以隔絕娼妓與良家婦女、二是可以有效阻隔疾病的傳播、三是警察監管后,“好自為之”的良民會自覺對這些場所敬而遠之。
當然娼妓業的存在本身,是一個社會經濟問題,孔憲鏗縣長的觀點屬于“變堵為疏”,從社會角度來看舉措也還是比較片面,以至當時也遭到了很多人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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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者、批評者認為,如果不解決這些娼妓的改行出路問題,只是一味的管控,實際依然沒有辦法解決“私娼”的泛濫和膨脹。
他們提出了幾條新的意見:1、設立手工業場。2、籌辦技能訓練所。3充實女子職業。4、給予其自由從良的擇偶婚配權。5、對經營私娼的老鴇重判。
他們認為只有這樣,才能施行積極的“廢娼”,而不僅僅是消極的“復娼”。不然只能是“南京禁娼,伊們就跑去鎮江、蘇州、上海、漢口....等到鎮江禁娼,伊們又跑往揚州、無錫”。而在賀蕭的 《危險的愉悅》一書中,提到1930年代蘇州一帶的一些鄉間,做這行被當成一種“過上好日子”的途徑。
最終,民國時代的“禁娼”運動,在社會和經濟問題的拉扯下,抗戰全面爆發前就以完全的失敗告吹。直到1956年“三大改造”之后,也只被短暫壓制了20多年,直到今天依舊是個老大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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