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需要勇氣,離婚更需要勇氣。
但現實生活中,因為種種客觀的原因,一部分離婚的夫妻,最終選擇了離婚不離家。
可是,結婚是為了幸福,離婚也是為了幸福,而離婚不離家,只會成為幸福路上的絆腳石,甚至讓你原本已經理清的人生,又陷入一團亂麻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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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和前夫離婚后選擇離婚不離家,除了一些客觀因素,王慧其實有主觀上的考量。
王慧和前夫是在結婚十年后才離婚的。這時,兩個人有一兒一女,有一套四居室的房子,在外人看來,是很幸福的一個小康之家。
離婚的直接原因,是王慧發現了前夫和一個年輕女同事的曖昧。是單純的曖昧還是有了實質性的行為,王慧并不好判斷,因為前夫將過往的那些聊天記錄都刪得很干凈,唯一留下的那十幾條記錄,不過是因為當天喝醉了,忘記刪除了。
但戀愛三年,結婚十年,王慧對前夫的個性還是有些了解的。她不敢賭人性,所以默認前夫和那個女同事有實質性的關系。
但具體的細節,王慧沒辦法深究,也不愿意深究。因為每和前夫吵一次架,她的內心就痛一次。
她和前夫是校園戀,當初她之所以在幾個追求對象中選擇前夫,就是覺得前夫誠懇踏實,發自內心地對她好。結婚的時候,王慧也很動情地被前夫說,和他在一起,她什么都不圖,就圖他對她的好。當時前夫感動得熱淚盈眶。
多年后再回想起來,王慧覺得自己蠢不可及。
女人選擇一個男人,圖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只圖男人對你好。愛是很虛幻的東西,他今天可以對你好,明天也可以對其他人好。
更重要的是,他可能除了對你表達廉價的好之外,再沒有其他可以拿得出手的東西。
而婚姻卻是實實在在的生活,需要經濟做支撐,需要責任心來打底,需要忠貞與忠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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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離婚不離家,首先是客觀因素制約。
兩個孩子還小,尤其是六歲的小女兒,天真爛漫,對前夫也很依賴,王慧不想兩個孩子的生活突然發生很大的變故,她害怕對兩個孩子的心理造成不良影響。
另一方面,也是為了節省成本。分開必然會增加生活開支,而增加的這部分開支,明顯會影響兩個孩子的生活品質。前夫當時答應,節省下來的費用,他都可以給王慧。
前夫對王慧說:反正家里有四間房子,我們各住一間,互不干擾,既保留了家庭的完整性,又給了彼此自由和空間。
王慧想想覺得有道理,就默認了。
當然,還有一個主要因素是,畢竟在一起13年,王慧對男人還有情感依戀,她從內心里做不到一刀兩斷,想給自己一點心理緩沖。
可是,心軟是一種病,誰先心軟誰先輸。
最初,兩個人相安無事,白天大家各忙各的,晚上回來各睡各屋,對孩子的陪伴也照舊,生活似乎沒有什么太大的影響。
但后來,前夫開始理直氣壯地使喚王慧,尤其是每個月給約定的撫養費時,仿佛是甲方一樣,高高在上地頤指氣使。
最讓王慧從內心里排斥的,前夫依然想和王慧有身體上的親密。尤其是當女兒好奇地問王慧為什么和爸爸分開睡時,前夫借口安撫孩子,直接闖進王慧的主臥。
可事實上,前夫和那個女同事,一直保持著親密關系。
當王慧偶然發現并表示憤怒時,前夫很淡定的說:我們離婚了,你也可以去找男朋友。
王慧氣得當場就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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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可更羞辱的事還在后面。
有一天,王慧收到了一條手機短信,對方開門見山的就罵王慧是小三,故意離婚不離家,利用孩子來捆住前夫,插足他們的感情。
王慧立刻明白,這是前夫的那個女同事發的。
回想離婚不離家的這一年,王慧只覺得很羞憤。
名義上,她和前夫離婚了,但家庭義務一點也沒有變少。孩子是她在照顧,家事是她在打理,一切都和離婚前沒有任何改變。
情感上,前夫一邊享受著她的親密,一邊和外面的人甜甜蜜蜜。而她,連生氣的資格都沒有。
更可怕的是,她付出了感情和身體,卻變成了別人口中的小三。而她還無法反駁。
離婚不離家,她得到了什么好處呢?什么都沒有。
這個婚,離了個寂寞,離了個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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