澤州法院重拳打擊假冒明星詐騙:5人獲刑!入選省高院典型案例!
隨著短視頻平臺的興起,一些不法分子將目標瞄準中老年群體,利用“明星效應”編織詐騙陷阱。近日,澤州法院依法審結一起假冒明星詐騙案,郭某某、陳某某等5名被告人被判處七年二個月至三年二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相應罰金。該案因作案手法典型、警示意義突出,入選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檢察院2025年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犯罪典型案例。
案情如下
郭某某、陳某某等5人詐騙案
——依法打擊假冒明星詐騙中老年群體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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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4年,陳某某指使陳某在抖音、快手等平臺發布仿冒“董某”“靳某”等公眾人物的短視頻,留微信號誘導被害人以299元至12888元不等金額入群,虛構代理賺錢名義實施詐騙。
同年3月,郭某某伙同許某、楊某向陳某某學習詐騙方法并為其服務,5月陳某某退出后,郭某某接管相關人員、工具及場所繼續作案。
陳某某團伙通過企業微信、銀行賬戶收款,截至5月底詐騙30余萬元;郭某某團伙自5月至8月詐騙40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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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結果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某、郭某某、許某、楊某、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以假冒公眾人物等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構成詐騙罪,系共同犯罪。綜合全案事實、情節,對五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二個月至三年二個月不等刑期,并處罰金,追繳其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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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義
近年來,假冒公眾人物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頻發,犯罪團伙借名人崇拜心理、瞄準中老年人情感需求,通過短視頻平臺仿冒名人賬號、轉發公開視頻誤導粉絲,加微信后以統一話術誘導索財。此種行為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利益,應堅持依法嚴懲犯罪和全力追贓挽損并重,最大限度為受騙群眾挽回經濟損失。本案依法追究被告人刑責,實現了辦案“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
“一個案例勝過一沓案卷”。此案的依法從嚴懲處,既彰顯了我院堅決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多發高發態勢的堅定決心,也體現了通過司法裁判引領社會風氣、規范公眾行為的系統治理思維。下一步,我院將繼續強化刑事審判職能,充分發揮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領和宣傳教育功能,持續推動普法宣傳走深走實,特別是提升中老年等群體的法治意識和風險識別能力,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與社會和諧穩定,為營造清朗有序、安全可信的社會環境貢獻堅實的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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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澤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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