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球網12月3日報道,日本政府計劃采購以色列軍工巨頭埃爾比特系統公司,制造的攻擊性無人機,目前日本防衛省承認,考慮采購的無人機包括被用于在加沙地帶軍事行動的型號。
此舉迅速引發了日本市民團體的激烈反對,有抗議者在稍早前的一場集會上表示,加沙地帶的軍事行動是種族滅絕,決不允許與種族滅絕加害者保持貿易合作關系。
事實上日本市民團體反對的原因,不僅僅是日本采購的無人機型號曾被以軍用于加沙作戰,還包括埃爾比特系統公司與以軍在加沙地帶的行動密切相關,本質上二者都存在犯下種族滅絕罪的嫌疑,日本政府采購該公司的無人機,相當于助長以色列侵略和在加沙實行種族滅絕的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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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所購型號無人機
基于加沙現實,紐約大學阿布扎比分校客員教授高橋宗瑠在集會視頻演講中說,在當前情況下仍從以色列采購武器是對阻止種族滅絕國際義務的無視,日本領導人可能會因此承擔刑事責任。
應該說高橋宗瑠并非是在嚇唬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國際刑事法院早先已經對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簽發了國際逮捕令,如果日本采購以色列無人機的行為被認為是助長種族滅絕,國際刑事法院很可能對高市早苗和日本防衛大臣小泉進次郎發出國際逮捕令。
過去我們已經看到,以色列軍隊在巴以沖突中毫無底線可言,哪怕面對毫無抵抗能力的老弱婦孺,也不肯展示出一丁點的憐憫之心,這種行為本身就已經觸及種族滅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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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以沖突
日本政府采購埃爾比特系統公司生產的攻擊性無人機,等同于向以色列輸送戰爭資金,或者說變相的參與了以軍在加沙的種族滅絕行動,國際刑事法院理應對高市早苗等日本政府要員簽發逮捕令,否則開了這個口子巴勒斯坦人民將面臨巨大的生存和安全威脅。
當然嚴格意義上來說,整件事中日本的罪責不完全在于采購以色列無人機,還涉及到對東亞安全秩序的挑釁,說得直白一點,日本正在實質性突破“和平憲法”規定的“專守防衛”政策。
我們知道日本是二戰戰敗國,戰后安排不允許其擁有軍隊和進攻性武器,所以日本的防衛力量叫做自衛隊而不是普遍認知的國防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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