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公安局發布《關于在四川天府新區直管區、成都高新區和中心城區實行雙穩落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擬對成都“12+2”核心區域落戶政策進行重要調整。新政策突出“穩定居住、穩定就業”的“雙穩”導向,大幅簡化落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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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征求意見稿,在四川天府新區直管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這14個區域,持有有效居住證并在成都市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3年及以上的人員,可直接申請落戶,不再受居住證積分制度限制。
符合條件的人員,若本人或直系親屬在成都有合法穩定住所,可落戶至該住所,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也可按政策隨遷。若無合法穩定住所,則可落戶至居住證登記地址所在的公共集體戶。
申請材料方面,需提供入戶申請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納清單(購買省級社保者需額外提供在蓉用人單位勞動合同)以及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辦理方式上,申請人可選擇線下前往各區(市)縣公安辦證中心,或通過“成都公安微戶政”微信公眾號線上申請。
此次政策調整的背景,是成都為進一步優化人口結構、吸引人才而推出的舉措。意見征集截止時間為2026年1月3日,公眾可通過指定渠道提出意見建議。若新政正式實施,現行的《成都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將同步廢止。(趙蝶)
編輯:趙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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