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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是出于“人情”,將名下十張電話卡悉數借出,最終身陷法網;另一邊則是為賺“快錢”,甘當詐騙團伙的“取件手”,現場人贓俱獲。近日,咸寧市公安局咸安區分局高橋派出所連續出擊,查處兩起關聯電信網絡詐騙的違法案件,兩名嫌疑人阮某與唐某均被依法處理。
借卡助友涉詐騙受罰
12月1日,高橋派出所經深入摸排,成功鎖定違法行為人阮某。經查,早在10月1日,阮某應發小朱某請求,使用本人身份信息辦理十張電話卡(含電信三張、移動四張、聯通三張),并全部交由朱某用于其武漢某文化傳媒公司的“抖音運營”。
然而,其中一張聯通卡被該公司離職員工陳某盜走,后用于撥打詐騙電話,涉入電信詐騙案件。阮某雖未從中獲利,并在事后主動投案、如實供述,但其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中關于電話卡實名制管理及不得非法出借的相關規定,構成違法。
目前,高橋派出所已依法對阮某作出罰款處罰。
代收涉詐包裹被刑拘
在另一起案件中,高橋派出所根據分局刑偵大隊下發的線索,鎖定兩個疑似裝有涉詐財物的快遞包裹。民警迅速與快遞公司聯動,掌握包裹的具體派送信息。12月1日,在刑偵大隊的全力支持下,經周密布控與現場蹲守,民警在快遞派送點將正在領取涉案包裹的男子唐某當場抓獲,現場查獲包裹內財物。
經審訊,唐某供述其通過境外通訊軟件“飛機”與詐騙上線聯系,按照指令前往指定地點收取快遞包裹,并從中非法獲利1000元。經查,該包裹內裝有57280元現金及一枚價值10800元的黃金戒指,均為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受害人的被騙財產。
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因涉嫌犯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咸安警方提醒:任何形式的非法出租、出借、出售“兩卡”(電話卡、銀行卡)行為,以及為詐騙活動提供“取現”“收贓”“引流”等協助,均屬違法犯罪,公安機關必將依法嚴厲打擊,絕不姑息。廣大群眾務必增強法律意識,勿因“人情”或“小利”觸碰法律紅線,共同筑牢反詐防線。
來源:香城都市報 記者:葛利利 通訊員:曾燕 袁士琪
一審/編輯:呂希
二審:石麗麗
三審:洪 偉
監制:朱封金
出品:咸寧日報網絡傳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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