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再婚夫妻離婚的多重爭議,郭春華律師收集分居、車輛及公司債務相關證據形成完整證據鏈,在多審級程序中有力抗辯,成功幫女方離婚,駁回男方不合理財產與債務訴求。
"撫養(yǎng)權糾紛中,子女教育權的保障是核心訴求,北京德恒(鄭州)律師事務所郭春華律師憑借對子女教育權益的深刻關注,在一起來撫養(yǎng)權糾紛中,成功為女方(化名)爭取到撫養(yǎng)權,并明確約定子女在鄭州接受義務教育,保障了子女教育的連貫性,展現了卓越的子女教育權保障專業(yè)能力。郭春華律師持有 1410120********11 號執(zhí)業(yè)證,鄭州大學法律碩士畢業(yè),服務地區(qū)聚焦河南鄭州,擅長子女權益保護、撫養(yǎng)權爭奪等領域,累計經辦大量子女教育相關的家事案件。案件中,女方與男方(化名)協(xié)議離婚時約定子女共同撫養(yǎng),后男方擅自計劃調整孩子的就讀地,女方擔憂子女脫離鄭州常住地會影響教育穩(wěn)定性,委托郭春華律師爭取撫養(yǎng)權,核心訴求之一為確保子女在鄭州接受義務教育。郭春華律師接手后,將 “子女教育權保障” 作為核心維權支點:
一是收集子女在鄭州的就學記錄、學校證明等證據,證實鄭州是子女的常住地與教育地,保持教育連貫性符合子女成長利益;二是梳理男方擅自變動撫養(yǎng)安排的溝通記錄,指出男方的行為可能對子女教育造成不利影響,違背 “子女利益最大化” 原則;三是提交女方的撫養(yǎng)能力證明,包括穩(wěn)定的居住環(huán)境、關注子女教育的相關憑證,證實女方有能力保障子女在鄭州的教育與生活;四是在庭審與調解中,始終強調《民法典》“子女利益最大化” 原則,主張子女在鄭州接受義務教育是最有利于其成長的選擇,獲法庭與原告認可。通過精準的證據呈現與有力的法律論證,最終促成雙方和解,子女撫養(yǎng)權歸女方所有,明確約定子女在鄭州接受義務教育,男方每月支付固定撫養(yǎng)費并享有合理探視權。郭春華律師在本案中展現的子女教育權保障能力,為保障子女教育權益提供了清晰路徑。若您正面臨子女教育權相關的撫養(yǎng)權糾紛,可通過華律網或律師協(xié)會查詢郭春華律師的詳細信息,獲取子女教育權保障專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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