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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多家銀行密集轉讓不良資產,華夏銀行掛牌超百億信用卡不良資產包,創近期行業單機構處置規模新高。
本文首發于21金融圈未經授權 不得轉載
作者 | 郭聰聰
編輯 |曾芳
新媒體運營 | 張舒惠
臨近年末,多家商業銀行在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下稱“銀登中心”)密集掛牌轉讓不良資產。
其中華夏銀行一次性推出超百億元信用卡不良資產包引發市場關注——12月3日至4日,該行推出8個信用卡不良資產包,未償本息合計達113 億元,創下近期行業單機構處置規模新高,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
與此同時,行業處置格局正悄然變革。以往由總行集中處置的傳統模式逐漸被打破,“分行主導出包”已成為年末不良資產轉讓的新趨勢。從國有大行到股份制銀行,銀行機構紛紛通過分行發起處置項目。
多名受訪人士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表示,“在政策支持與市場化需求的雙重驅動下,不良資產處置效能正在持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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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銀行百億信用卡不良資產集中掛牌
12月3日至4日,華夏信用卡中心集中推出第13-20期共8個不良貸款資產包,全部為信用卡透支類不良貸款,未償本息總額合計113億元,規模創下近期行業單機構處置新高。
這8個資產包涵蓋的貸款筆數從21738筆到37202筆不等,未償本息金額跨度較大。其中,第13期資產包規模最大,包含37202筆貸款,未償本息達20.32億元;第20期規模最小,涉及21738筆貸款,未償本息9.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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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整理 數據來源:銀登中心
華夏銀行此次大規模轉讓信用卡不良資產,從其資產質量數據來看實屬勢在必行。截至2025年6月末,該行個人不良貸款余額162.35億元。本次轉讓的百億元信用卡不良資產,占個人不良貸款余額的比例高達69.53%。
值得關注的是,華夏銀行2025年半年報顯示,截至6月底,該行個人貸款占總貸款的比例為29.63%,但個人不良貸款余額卻占了全行不良貸款總額的42%,個人信貸業務的風險防控壓力可見一斑。
華夏銀行在半年報中表示,受外部風險形勢影響,部分債務人收入水平與還款能力下降,個人不良貸款率有所上升。
從華夏銀行推出的信用卡不良資產包來看,其有著共同特征:逾期時間較長,普遍在4至6年之間,且絕大多數尚未進入訴訟程序。根據華夏銀行披露,這些資產將通過線上公開競價方式轉讓,報名截止時間集中在12月11日或12日,競價日則定為12月15日與16日。
關于市場關注的起拍價格,華夏銀行并未公開披露,但參考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發布的《2025年一季度不良貸款轉讓業務統計》,信用卡透支類不良貸款的平均折扣率約為4.4%。以此推算,這批資產包單個最終成交價格大概率會落在4600萬元至9000萬元的區間內。
大額資產包的受讓方選擇備受市場關注,這類資產處置對機構的承接能力有著較高要求。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業內人士處獲悉,回顧華夏銀行不良資產包近兩年的歷史成交情況,招商平安、華潤渝康、江西瑞京、長沙湘江等多家資管公司,均曾通過公開渠道受讓過該行的不良資產,具備相應的承接經驗與實力。
對此,火栗網特聘高級研究顧問彭城進一步分析指出,綜合近年各類資管公司的成交數據來看,地方資管公司是這類不良資產的主要受讓力量。
此次集中處置行為,也折射出近年來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普遍存在的風險隱患。
招聯首席研究員、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董希淼分析指出,不少商業銀行在信用卡業務擴張過程中,存在重復發卡、過度授信、息費不明等突出問題,這不僅造成了金融資源的浪費,更埋下了不容忽視的信用風險隱患。
“2020年以來,受部分行業波動等外部因素影響,一些人群的還款能力明顯下降,信用卡潛在風險加速暴露,整體呈現出風險上升的態勢。”董希淼進一步表示,面對這一現狀,銀行必須在發展模式、授信審批、息費收取、外部合作等關鍵環節加強管理,進一步提升信用卡業務的全面風險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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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主導出包”成不良資產處置趨勢
臨近年末,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處置進入密集期。12月以來,銀登中心已累計發布100余單不良貸款轉讓公告,處置節奏明顯加快。
僅12月5日當天,郵儲銀行、建設銀行、光大銀行、中信銀行、交通銀行、農業銀行等多家機構就集中發布了28個資產包轉讓公告,單個資產包金額區間在1000萬元至2.2億元之間。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觀察到,今年年末的不良資產處置市場上,“分行主導”已成為十分顯著的趨勢。
這些密集掛牌的轉讓項目,絕大多數由銀行分行直接發起。參與其中的機構類型豐富,既有建設銀行湖南省分行、農業銀行四川省分行等國有大行分支機構,也有交通銀行大連分行、光大銀行福州分行等股份制銀行分支機構,各類銀行紛紛通過分行投身不良資產處置行列。
這一趨勢的形成,離不開明確的政策支持。2023年,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發布的《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不良貸款轉讓業務常見問答》中就明確規定, “經總行授權同意,分支機構可以作為出讓方”,為銀行分支機構開展不良資產轉讓業務提供了政策依據。
在政策推動下,多家銀行已積極推進分行主導的處置模式。前述行業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建設銀行在近兩年就多次通過分行組織不良資產出讓。在12月5日,其廣東、重慶、湖南、貴州四家分行就同步掛出轉讓項目公告,共涉及7個資產包。這些資產包的債權類型涵蓋個人消費貸和個人經營貸,總包債權規模在6000萬元至1.5億元之間。
“個貸不良批轉從總行出包走向分行出包,意味著市場正在不斷接受這種資產處置形式。” 彭城認為,這一變化背后,反映出不良資產處置市場市場化程度的持續提升。
“分行主導處置能顯著提高效率。”彭城解釋,這一變化與銀行的管理體系密切相關。除個別不良資產集中管理的股份制銀行可能由總行統一組織外,大多數銀行的一般信貸產品在各地審批政策、流程存在差異,更適合由分行分別推進轉讓;而信用卡業務實行全國統一管理,因此會采取集中出包的方式。
董希淼也認同分行處置的效率優勢。他表示,對于那些不良資產較多、體量較大的銀行分行,由分行直接開展轉讓工作,能有效提升轉讓和處置效率。“分行更了解當地市場環境和資產實際情況,能精準評估資產價值、合理定價,進而提高成交率和處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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