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李現在社交平臺發布動態。
配文如同懸疑片開場一般。
稱“被路人警告照片給我刪了,不然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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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方附有九宮格澳門街拍。
內容為暖黃墻壁搭配藍門窗。
騎摩托市民背影虛化成色塊。
類似韋斯·安德森電影鏡頭的情形。
但是這些文藝大片背后竟然暗藏普法劇。
原來澳門禁止“瑪格南式”抓拍。
路人的肖像權比網紅打卡點更具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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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雖如此,李現的這一操作頗為“人間清醒”。
其他明星曬圖僅配以“今日隨拍”。
而他卻將“翻車”現場展現出來。
在動態中還認真解釋“瑪格南式攝影”屬于紀實抓拍。
并著重強調“尊重當地法律”。
隨后評論區瞬間變為普法課堂。
有澳門網友科普本地《個人資料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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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連律師盧綺嵐也現身表示在澳門拍攝陌生人公開可能會惹上官司。
如此看來李現的相機鏡頭映照出了法律的邊界。
我認為這件事與李現的“攝影人設”相類似。
今年三月他被拍攝到在北京公園大爺攝影團里蹲著拍鳥。
其設備雖不如大爺專業但那架勢頗為充足。
八月又為李一桐拍攝民國造型片。
還自己稱“四個月白撿個模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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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拍鳥到拍人,從北京胡同到澳門小巷。
這位演員的掃街經歷猶如一部成長紀錄片。
只是未曾料到澳門那部分處于“走不通”的情形。
瑪格南的老傳統原本是尊重真實超過美感。
而如今手機能夠一鍵虛化背景。
AI能夠隨意換臉。
真實反倒成了奢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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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現曾在訪談里表示他癡迷理光GR3的28mm鏡頭。
是因為“畫面能夠講述故事”。
但要是故事侵犯隱私,鏡頭就成為兇器。
這么一思索澳門路人的那句警告好似時代寓言。
當人人都能夠成為自媒體的時候。
肖像權便是最后的貼身鎧甲。
更耐人尋味的是網友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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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對他進行“明星特權”的謾罵。
反而都刷“謝謝科普”。
或許是因為李現早年經歷過困苦。
2020年對代拍圍堵小區的行為進行痛斥。
2022年倡議“拒絕非自愿拍攝”。
現在自己成為“踩線者”還主動承認錯誤。
這種“跌坑之后進行填土”的坦蕩相較于律師函警告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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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澳門存在一個冷知識。
賭場內不允許拍照但是游客總是偷偷舉起手機。
現在細想街頭不如同另一種賭場。
攝影師賭路人不在意。
路人賭對方懂分寸。
李現此次輸得明了。
反而給全網提個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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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街拍自由向來是雙向的尊重。
現在其賬號的評論區成為大型普法之處。
廣東網友開玩笑稱下次來深圳拍攝此處可隨便拍。
隨即有人糾正深圳也歸民法典所管。
還有粉絲曬出去年在西湖抓拍被要求刪照片的經歷。
感慨原來自身和頂流碰到的狀況大致相仿。
如此一個意外使法律條文從紙面上進入到生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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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宣傳冊還要鮮活。
尾聲存在這樣一個細節。
李現動態里有一張路燈下斑馬線的照片。
標語牌上寫著“停一停,更安全”。
或許攝影便是如此。
停一停去問、停一停去尊重。
才能夠走得更為長遠。
只是不清楚下次他舉起相機的時候。
會不會條件反射地先舉手問“您好,能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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