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單-調包-退款-獲利”,一套看似“天衣無縫”的操作,讓山東煙臺的劉女士在半年內“空手套白狼”225次,卻也親手將自己送進了法律的視野。近日,劉女士利用17個賬號惡意“僅退款”、涉案金額超5萬元被警方以詐騙罪立案偵辦的新聞,再次敲響了警鐘:電商平臺的“僅退款”規則,從來不是投機者的“提款機”,那些抱著僥幸心理“薅羊毛”的行為,稍有不慎就會觸碰法律紅線,最終得不償失。
或許有人覺得,“僅退款”不過是“鉆平臺規則的空子”,頂多是道德問題,算不上違法。但劉女士的案例清晰地告訴我們,惡意“僅退款”早已超出了“薅羊毛”的范疇,而是赤裸裸的詐騙行為。為了騙取退款,她精心策劃了一整套流程:先用17個賬號頻繁購買低價商品,正常簽收、好評,以此積累信用,降低平臺和商家的警惕;隨后每次下單都“高低搭配”,買一件幾百上千元的高價商品,再搭幾件幾十元的低價小件,偽裝成普通消費者的正常購物;收到貨后,她立刻在驛站撕下高價商品的面單,貼到低價商品的包裹上退回,利用商家“外包裝完好即退款”的信任,輕松騙取高價商品的貨款;最后再將騙來的高價商品轉手賣掉,完成“套利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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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表面上看,這是“利用規則省錢”,但本質上,這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商品已退回”的事實、隱瞞“調包換物”的真相,騙取商家財物的詐騙行為。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而劉女士涉案金額超5萬元,已達到“數額巨大”的標準,等待她的,將是法律的嚴厲制裁。
其實,劉女士并非個例。近年來,隨著電商行業的發展,“僅退款”規則被惡意濫用的案例屢見不鮮:有人專門瞄準中小商家,利用商家“怕投訴、怕影響店鋪評分”的心理,頻繁惡意退款;有人組建社群,分享“調包退貨”“偽造瑕疵證據”等“退款秘籍”,甚至形成了“教學-代退-變現”的灰色產業鏈;還有人抱著“法不責眾”的心態,認為“多退幾單沒事,平臺查不到”,卻不知在大數據面前,所有的異常操作都無所遁形——交易記錄、物流軌跡、驛站監控、面單信息,每一項證據都能還原事實真相,所謂的“空子”,不過是自欺欺人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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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深思的是,惡意“僅退款”傷害的從來不止是商家,更是整個電商生態和普通消費者。對中小商家來說,一筆幾千元的惡意退款,可能要賣幾十甚至上百件商品才能彌補損失,長期被惡意騷擾,輕則利潤縮水,重則資金鏈斷裂、店鋪倒閉;對平臺來說,濫用“僅退款”會破壞信用體系,倒逼平臺收緊規則,導致正常維權的消費者流程變復雜、維權變困難;對普通消費者來說,商家為了規避風險,可能會提高商品定價、降低服務質量,最終所有合規消費者都要為惡意行為“買單”。
說到底,“僅退款”規則的設立,本是為了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解決網購中的實際難題,是電商平臺的善意之舉。但這份善意,絕不能成為投機者謀取私利的工具。誠信是網購的基石,也是每個人立身行事的底線,無論是線上消費還是線下交易,守住誠信、敬畏規則,才是最基本的準則。那些試圖通過“鉆空子”“耍小聰明”牟利的人,看似占到了便宜,實則是在給自己挖坑,一旦觸碰法律紅線,不僅會面臨罰款、拘留,還會留下案底,影響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可謂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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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單“僅退款”換來立案,這起案件既是對惡意套利者的嚴厲警示,也是對整個電商行業的一次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薅羊毛”也要有底線。別讓一時的貪念,毀掉自己的人生;別讓投機的僥幸,觸碰法律的雷區。唯有堅守誠信、遵守規則,才能讓電商消費更安心、更公平,讓每一個參與者都能在健康的生態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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