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痛苦, 連哭都得先簽字.
2024年1月19日深夜, 河南方城縣獨樹鎮硯山鋪村英才學校的一間宿舍起火了,
火撲滅后, 13個孩子沒了, 平均年齡只有9歲, 范永歸在外地接到消息, 訂了最早的航班往家趕, 他想的很簡單, 就是快點見到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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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下了飛機, 安撫小組的人直接把他接到縣城一個賓館, 他急著去殯儀館, 對方遞過來一份協議, 范永歸懵了, 這時候談什么協議, 他只想看看孩子.可安撫小組的人說得明明白白——先簽字, 簽完才能去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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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協議, 一道人倫關口
這份協議寫得挺正式, 甲方是英才學校, 乙方是遇難學生家屬, 學校愿意賠一筆錢, 包括死亡賠償金啊喪葬費啊精神撫慰金這些, 聽著挺合理對吧.
往下看就不對了, 協議要求家屬拿到錢后, 不能再找學校任何麻煩, 不能干擾學校教學秩序, 最狠的是四個字——不訴不訪, 啥意思, 就是不準打官司, 不準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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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更絕的, 協議最后特別標注:雙方必須保密, 不得外泄.
范永歸看著這些條款, 腦子嗡嗡響, 孩子剛沒, 你讓我承諾以后啥都不說啥都不做, 可他又能咋辦呢, 安撫小組的人話說得很清楚, 不簽這個就別想去殯儀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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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遇難孩子的家長也證實了, 有人還說, 當時工作人員跟他們講, 再不趕緊簽, 賠償金額就降了, 你看, 連這種時候都在催, 逼著悲痛中的父母趕緊拍板.
有家屬偷偷錄了音, 現在成了鐵證.
1月22日那天, 范永歸簽了字, 當天, 他被允許進殯儀館見兒子了, 后來承諾的賠償款也到賬了, 可這事就這么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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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平米的宿舍, 擠著32個孩子
火是咋著的, 官方通報說, 起火的是三樓305宿舍, 面積大約56平方米, 這間宿舍住了32個三年級男生, 還有1個宿管員.
你算算, 56平米住33個人, 平均每人不到2平米, 這密度, 轉個身都費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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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調查懷疑是電暖器引的火, 那天晚上挺冷, 宿舍里開著電暖器, 具體是線路老化還是用得不對, 現在還沒說法, 但火勢蔓延得特別快這是肯定的.
這所英才學校是民辦寄宿制學校, 2012年經方城縣教體局批準辦的, 法定代表人叫李繼忠, 學校占地30畝, 有幼兒園和小學部, 一共500多個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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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周放一次假, 那個周末剛好不放, 所以孩子們都在學校住著, 很多家長平時在外地打工, 把孩子送來寄宿, 覺得有人管著放心些.
諷刺的是, 就在事發前兩個月, 方城縣教育系統還搞了冬季消防安全教育, 入冬以來, 全縣為中小學生上了1200多節消防安全課, 說是為創建平安和諧校園打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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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多節課, 沒保住這13條命.
事后教育局工作人員接受采訪時講, 上級部門經常要求學校加強安全管理預防火災, "幾乎天天都說, 沒想到還是出了這事".
天天說管用嗎, 說和做是兩碼事, 做和做到位又是兩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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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訪全被拒, 真相在哪里
范永歸他們簽的那份協議, 最讓人不舒服的就是保密條款, 為啥不讓說, 是怕家屬說出什么不該說的嗎.
記者后來想采訪當地有關部門, 想了解調查報告和賠償協議的更多情況, 全都被拒了, 一個都沒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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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怪了, 13個孩子的命, 不是小事吧, 公眾有知情權吧, 為啥連基本的信息公開都做不到.
官方通報里說, 涉事學校7名相關責任人員已被依法控制, 紀檢監察部門啟動了問責調查, 這是該做的, 沒問題, 但調查進展咋樣, 火災的確切原因查清了沒, 學校在消防安全方面到底存在哪些具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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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疑問, 家屬想知道, 公眾也想知道.
可現在的情況是, 家屬簽了"不訴不訪"的協議, 媒體采訪被全面拒絕, 一切都在快速平息, 好像從沒發生過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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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13個9歲的孩子, 就這么變成了一個數字, 一份通報, 一筆賠償款.
范永歸后來收到了協議上承諾的錢, 但錢能換回兒子嗎, 錢能解答他心里的疑問嗎?其他12個家庭也一樣, 他們簽了字, 拿了錢, 然后呢, 以后就閉嘴, 就當沒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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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筆賬, 不該這么算
火災發生后, 其他安全轉移的學生被分流到戶籍所在地的公立學校就讀了, 英才學校被勒令停止辦學, 這是必須的, 出了這么大的事故, 學校確實該整頓.
但整個事的處理方式, 透著一股子"快速擺平"的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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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第二天就讓家屬簽協議, 這么急干嘛, 是真的為了盡快給家屬補償, 還是為了盡快封口.
協議里的"不訴不訪"條款, 合法嗎, 憲法賦予公民的訴訟權和信訪權, 能用一紙協議就剝奪掉嗎.保密條款又是為了啥, 真相要是經得起推敲, 為啥要求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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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疑問, 沒人回答.
有律師講, 這種在家屬極度悲痛又信息不對等的情況下簽的協議, 如果內容顯失公平或者存在脅迫因素, 是可以申請撤銷的, 但現實中, 有幾個家屬敢這么干, 有幾個家屬有精力去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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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人簽完就簽完了, 拿著錢, 吞下淚, 以后見到熟人問起來, 支支吾吾說"賠了些錢, 算了算了".
算了嗎, 算不了的.那些孩子的生命, 不該成為一場"維穩"的成本, 家屬見自己孩子遺體的權利, 不該成為談判的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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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傷口, 用錢是糊不住的, 真相欠著, 良心就一直在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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