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建筑科學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省建科院”)下屬檢測公司因出具兩份結論矛盾的鑒定報告引發輿論嘩然。這家省級科研院所下屬機構被指為滿足不同利益訴求,隨意切換鑒定標準、編造檢測數據,將本應中立客觀的技術鑒定淪為權力與利益操控的工具,其屢罰不改的違規行徑背后,更暴露出建筑檢測行業監管失控的深層危機。
![]()
事件的核心是位于煙臺市蓬萊區銀川路6號的一處工業車間。該建筑土地性質為工業用地,規劃用途為汽車空調密封件生產車間。2017年,為協助建筑實際控制人史啟志辦理不動產證,山東省建科院下屬檢測公司依據《工業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50144-2008進行檢測,出具了“A級合格”的JX1706466號報告,使史啟志順利完成產權登記。然而僅一年后,為配合史啟志拒付500多萬元工程款的訴求,在法院委托鑒定時,該檢測公司突然“換標”,采用適用于住宅、值得關注的是,此類違規行為并非個例,山東省建科院下屬檢測公司實為屢罰不改的“慣犯”。2020年5月,濟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實,該公司為中國建筑某局出具的兩份檢測報告中,關鍵描述系檢驗員主觀臆造,含水率檢測數據與實際嚴重不符,最終被罰款2萬元。但這一處罰并未形成有效震懾,其違規亂象辦公樓等民用建筑的《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50292-2015進行檢測,最終出具了NO.JJG180033號“不合格”報告。這份“量身定制”的報告成為法院判決建筑商開元公司承擔348萬元維修加固費、40萬元鑒定費的關鍵證據。史啟志后續又憑借該報告起訴索要裝修拆除重建費用,再次獲得303萬元賠付,而拿到賠償后,其并未對建筑進行任何加固整改,坐實了“不合格”結論的虛假性。史啟志一方在山東省高法庭審中直言“兩個鑒定的目的不同”,直白揭露了檢測結果被利益主導的真相。
面對開元公司的核心質疑,山東省建科院的答復堪稱“教科書式”避重就輕。針對不合格報告鑒定人員李海文、董玉桐未取得《司法鑒定人執業證》、不在司法廳公示名冊的問題,其僅強調“人員證件已現場出示,雙方無異議”,用技術職稱混淆司法鑒定執業資質的法定要求;對于三個封閉裝修區域無法取樣卻編造數據的造假質疑,其以“鑒定過程有共同見證”籠統回應,回避具體造假事實;而對于工業建筑違規套用民用建筑鑒定標準的核心問題,其辯稱僅“引用一個修正參數”,卻與報告中明確將民用建筑標準列為核心依據的表述自相矛盾。持續上演。 更令人震驚的是,這家多次違規的機構長期處于“監管真空”。山東省建設廳稱鑒定行為“屬市場行為”不予監管,濟南市住建局因“權限制約”無法處理相關投訴,市場監管部門則表示“不在管轄范圍”。盡管《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明確了住建、市場監管等部門的監管職責,但實際操作中權限模糊、相互推諉,形成了“誰都有監管依據,誰都不實際監管”的怪圈,讓該檢測公司憑借特殊背景和行業地位形成的“隱形權力”橫行無忌。
工業建筑為何能套用民用標準檢測?無資質人員出具的報告為何能成為司法判決依據?虛假報告如何通過內部審核?多部門監管為何形同虛設?一系列疑問直指建筑檢測行業的亂象根源。《山東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實施細則》明確要求建立“失信主體黑名單管理制度”,但在山東省建科院身上并未落地。這種“權力主導檢測”的亂象,不僅破壞了市場公平競爭環境,更嚴重損害了司法公正和社會信任。
如今,山東省建科院的雙標鑒定報告已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公眾迫切期待相關監管部門打破推諉僵局,填補監管真空,依法依規嚴肅追責,讓檢測行業回歸“數據為王、事實為據”的本質,終結這種以利益為導向的違規亂象。
文章來源《搜狐網》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