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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事件是網絡傳播中“流量至上”與“傳播倫理”失衡的典型縮影,暴露出網絡信息生態的深層問題。
“王俊凱被立案偵查”—— 近日,這樣一條驚悚標題在網絡上短暫刷屏,不少網友點進后才發現,這是一場典型的“同名烏龍”:
浙江義烏警方通報的非法集資案嫌疑人,只是與知名藝人王俊凱同名,其36歲、義烏本地人的核心身份信息,被部分媒體在傳播時刻意隱去。
這場鬧劇,再次撕開了網絡傳播中“標題黨”為收割流量而無視傳播倫理的行業瘡疤。
從警方通報的初衷來看,公布嫌疑人全名本是合法合規的司法操作。
義烏公安民警對此的解釋清晰且有依據:該案系個人作案,涉非法集資這類涉眾型犯罪,明確嫌疑人完整身份,是為了方便集資參與人核實信息、及時報案,最大程度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我國法律并未禁止此類信息公開,只要不涉及隱私和名譽權,公布全名就是打擊犯罪、維護公共利益的必要舉措,這也是司法實踐中的常規操作,本身并無爭議。
真正的爭議,源于部分媒體的“流量至上”式傳播。
這些媒體明知藝人王俊凱具備強大公眾關注度,卻故意剝離“36歲”“義烏本地人”等關鍵區分信息,用極具誤導性的標題制造噱頭。
這種做法,本質上是利用大眾對明星的獵奇心理進行流量套利,完全背離了新聞傳播的真實性原則。
更值得警惕的是,此類操作會嚴重偏離輿論焦點:原本應被關注的非法集資案件進展、受害人權益保障等核心議題,被“同名不同人”的娛樂化討論取代,媒體本該承擔的信息傳遞、風險警示功能,被徹底弱化。
無獨有偶,今年4月也曾上演類似鬧劇。鄭州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的教授范冰冰斬獲國際大獎,卻因部分媒體標題省略“鄭州大學”的身份標注,被網友誤認成藝人范冰冰,引發輿論爭議。
兩次事件的核心癥結如出一轍:部分傳播主體為了流量,不惜犧牲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標題黨”的危害,遠不止制造一場場烏龍。
對公眾而言,長期被誤導性信息裹挾,會逐漸喪失對公共信息的信任,陷入“看什么都存疑”的信息焦慮,最終影響對真實重要信息的判斷與接收。
對無辜被牽連的公眾人物來說,即便事后能澄清“同名烏龍”,但在信息高速傳播的當下,短時間內的負面關聯已造成難以挽回的名譽損失,這是對公民名譽權的公然漠視。
對辦案機關而言,跑偏的輿論不僅可能干擾案件偵查節奏,還會消解執法公信力,給后續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阻礙。
這一現象,更折射出網絡時代信息傳播的結構性矛盾:一方面,警方、政府等權威部門需要通過信息公開保障公眾知情權、推進工作開展;另一方面,個別傳播主體受流量利益驅動,刻意曲解、誤導權威信息,讓真相在傳播中變味。
傳播的本質是傳遞真相、引導輿論,而非炒作熱點、收割流量。
要破解這一困局,需要多方協同發力:媒體機構必須摒棄“唯流量論”,嚴守新聞真實性底線,轉發權威通報時完整呈現信息,不做斷章取義的加工;警方等職能部門可優化信息發布細節,對涉及公眾人物同名的案件,主動補充年齡、籍貫、職業等區分信息,從源頭減少誤導可能;公眾也應提升媒介素養,對模糊信息保持警惕,不盲目轉發擴散,避免成為不實信息的 “幫兇”。
流量至上的邏輯,終究不能凌駕于真相和責任之上。只有讓信息傳播回歸真實、恪守倫理,媒體才能真正成為正能量的傳遞者,筑牢網絡信息生態的公信力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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