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鵬
一款“保暖羊毛襪,含桑蠶絲”,其羊毛含量只有2%;所謂的“純羊毛冬季被子”,填充物是夾層狀的——有的雙層結構,標注上層是“100%澳洲進口羊絨毛”,下層是“超細旦有圭超柔纖維(一種合成纖維)”;有的是“三明治分層”,標注上下層是“超細纖維,防鉆毛設計(一種合成纖維)”,中間層才是“100%澳洲羊毛”……冬日臨近,羊毛羊絨制品進入銷售高峰,但不少商家口中所謂的“羊毛”經媒體調查發現,水分不少。
冬季是羊毛羊絨制品的銷售旺季。然而,這類產品顯然存在不少問題。今年初,央視至少兩次曝光了羊絨制品問題,比如有商家用普通針織服裝冒充100%山羊絨制品對外銷售。此次媒體又曝光羊毛制品也存在虛假問題,這既提醒消費者不要被誤導,也警示商家別玩“欺瞞把戲”。
商家套路深,已經形成了“流水線”式的操作。從電商搜索關鍵詞設陷阱,到商品詳情頁里把真實成分藏在角落,再到花幾分錢就能定制一張假標簽,每一步都吃定了消費者和商家之間的“信息差”。國家其實有明確標準:毛針織品的羊毛含量應不低于30%,羊毛被的羊毛含量要超過50%。可很多商家用“含羊毛”“羊毛混紡”這類模糊字眼打擦邊球,更有甚者,把完全不含羊絨的產品也貼上“100%山羊絨”的標簽。
面對這種亂象,消費者維權實在太難。如今面料技術越來越高明,以前靠手感、燒一下聞氣味這些土辦法,已經很難分辨真假。送去專業機構檢測?且不說找哪家、怎么送,光是檢測費用就可能比商品本身還貴,耗時又耗力。因此,多數人遇到這種事,只能自認倒霉,而這種“沉默的縱容”,反過來又助長了不法商家的氣焰。
更深一層看,這種“摻水”行為傷害的遠不止消費者的錢包。它擾亂了市場秩序,透支了整個行業的信譽,等到消費者對所有“羊毛”標簽都失去信任時,真正的好產品也會被連累。
要想管住這種亂象,必須打通監管的“最后一公里”,讓標準“長上牙齒”。首先,建議將部分推薦性標準轉化為強制性標準,并明確規定,商品名稱或顯著宣傳中如使用“羊毛”“羊絨”等字樣,必須達到國家最低含量要求,且應在頁面主圖或標題附近醒目標注真實含量。電商平臺應主動設置關鍵詞過濾,未達標的商品一律禁止使用相關引流詞匯。
其次,對于虛標含量、以假充真的行為,應從嚴處以貨值金額數倍罰款,并公開曝光。建立“黑名單”制度,對屢罰不改的商家和生產企業,實施市場禁入或聯合懲戒,大幅提高其違法成本。
再者,電商平臺不能只做“旁觀者”,必須壓實主體責任。應將商品成分信息審核作為上架前的必要環節,利用技術手段進行抽查和比對,而不只是簡單審核商家資質。建立便捷的舉報通道,并對查實的虛假宣傳商品立即下架處理。
市場的繁榮,根基在于誠信與公平。當2%的羊毛含量蹭上“羊毛制品”的名頭,沖擊的是30%的標準底線,摧毀的是消費者寶貴的信任。只有監管果斷亮劍、平臺切實守責、商家堅守底線,才能讓“羊毛”二字回歸它本來的分量,讓消費者在寒冬里真正買到一份踏實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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