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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埔宏福苑大火發生至今兩星期,惟坊間對消防處當日的救火工作仍存在不少疑惑,包括為何不使用鋼梯車向起火單位射水,及未有安排內地超高云梯車及消防人員到場支援等。
一位前資深消防官員指出,有關評論明顯對滅火工作存在誤解。他指,若貿然用鋼梯車向起火單位射水,因水力太猛,只會立即令待救者嚴重受傷,他希望作出解說,以釋除市民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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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消防處近33年的前助理處長(新界南)梁韋洛,經歷過大大小小的火警,包括1996年嘉利大廈5級火,亦曾駐守消防處調派及通訊組逾5年,對滅火救援指揮工作充份掌握。
就今次五級火警,有市民疑惑為何鋼梯車只從外圍射水至未有發生火警的單位外墻。梁指出,其實鋼梯車的主要工作,就是射水至外墻防止火勢蔓延至其他地方;至于不向起火單位射水,是因未能確定肇事單位內是否仍有待救人士,如果貿然透過鋼梯車射水至肇事單位,高壓水柱可能會對待救者構成傷害,因鋼梯車射水的水力達每分鐘2000公升,沖力極猛,足以令一名成年男子立即跌到受傷。
梁續稱,亦因為水力太猛,火勢加上水柱引起的熱力或水蒸汽,對待救者造成嚴重灼傷或甚至“蒸熟”,其次,水蒸汽會令單位內部的能見度進一步下降,令消防員的推進及滅火行動均受阻。他憶述2010年長沙灣麗昌工廠大廈4級火警,要確定現場所有消防人員撤離后,才會安排鋼梯車將水直接射入肇事單位降低室內溫度。
事后,網上很多人討論為何內地的超高云梯車并沒有前往事故現場進行協助?梁回應指,這些車輛重達60噸,緊急車輛通道須闊達10米才能通過,惟本港的相關通道約闊6米,根本未能容納如此大型車輛。加上現場大廈外圍搭起了棚架,隨著火警愈發猛烈,不時有竹支從高處墜下如同火柱,不但會對現場的消防人員造成生命威脅,更阻礙鋼梯車輛停泊最策略性的位置及進行外圍射水工作。
梁韋洛表示,“由于香港和內地的滅火救援及緊急撤離程序不盡相同,倘若在不熟悉或不一致的情況下進入火場,無疑是將救援人員置于一個更為危險的處境。”
梁又指,今次火警于短時間內快速蔓延,高中低層單位亦有同時燃燒,梯間及走廊濃煙密布,火場溫度已高達攝氏500度以上,“由此可見當時樓宇內部極端高溫,即使消防員配備專業裝備,他們終究是血肉之軀,在如此極端環境下,必須逐層由下向上推進,待該樓層火勢受控后,才能繼續進攻更高樓層。”
對于有部分網民關注消防處應否接受內地救援部隊的支援?梁表示,須考慮雙方在救援程序與裝備兼容性上的差異,尤其火場往往光線不足、環境惡劣,要在短時間內熟習不同救援工具,并操作不同制式的裝備及大廈消防系統,可能會影響滅火救援效率,甚至構成額外風險,加上香港和內地的滅火救援及緊急撤離程序不盡相同,倘若在不熟悉或不一致的情況下進入火場,無疑是將救援人員置于一個更為危險的處境。
編輯 | 方俊杰
終審 | 蘇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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