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山東省藥監局發布的處罰信息顯示,山東華魯制藥有限公司(簡稱:華魯制藥)生產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碳酸氫鈉注射液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并處貨值金額(按十萬元計算)10倍罰款,計100萬元,罰沒款合計100.02萬元。
![]()
此前,根據國家藥監局發布的關于35批次不符合規定藥品的通告,經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華魯制藥生產的碳酸氫鈉注射液PH值不合格。
![]()
就該批次碳酸氫鈉注射液pH值不合格的具體原因及后續質量監控改進措施等問題,12月11日,風口財經記者于工作時間多次嘗試聯系,公司官網公布的辦公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華魯制藥是一家以大輸液制劑為主導的大型綜合性現代化制藥企業,具備生產大輸液、水針劑、膠囊劑、片劑、顆粒劑、原料藥六大劑型百余個規格藥品的生產能力,主要產品包括片劑、血液系統用藥、心血管系統用藥、醫藥制品等。據其官網介紹,公司位于山東省聊城市,現有員工1400多人。
(大眾新聞·風口財經記者 張亭旺)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