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浙江網友通過社交平臺上傳了一段視頻,一輛車牌號為“豫SA***警”的法院警車停在一十字路口的人行橫道線上,車前有行人通過。隨后警車左轉駛離,此時路口信號燈顯示為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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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網友在視頻中配文:“杭州的斑馬線是不能停車的,更不能隨意闖紅燈,請交警給他開罰單。”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了解到,該視頻拍攝的路口為杭州市江南大道與江虹路交叉口,視頻中的警車從江南大道南向駛來,在路口向西轉入江虹路。記者注意到,該警車車身印有法院字樣,車頂警示燈正在閃爍,或處于執行公務的狀態。
12月11日,視頻發布者向記者提供了更為完整的監控錄像,其中顯示,此事發生于12月9日14時14分。該警車不知為何在人行橫道線上停留較長時間,之后闖燈駛離,警車在人行橫道線逗留期間,其后方并無其他車輛。
對于此事,記者聯系到杭州公安交警濱江大隊進行了反映,11日上午,該大隊長河中隊向記者反饋稱將進行核查。
記者查詢到,豫S牌照車輛歸屬地為河南信陽市,記者多次聯系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電話未能接通。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白仲夏 編輯 趙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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