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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媒體專門辦理了一批全新手機號,獨立注冊并登錄多個平臺,通過日常操作,全程記錄手機號的收集方式、授權流程、后續使用及信息安全情況。實測結果顯示,多個平臺中僅一家讓用戶主動填寫手機號,其余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違規收集問題。對此,消費者不得不“隱形同意”,將本屬于個人隱私的手機號授權給商家、平臺。
這是媒體實測部分平臺收集消費者手機號的情況,這次測試發現了不少問題,部分平臺直接將手機號設為下單“硬門檻”,消費者不填手機號就無法下單;部分平臺雖然設置了授權勾選框,但默認勾選“同意”,且未用顯著方式提醒用戶;而且,消費者在部分平臺下單不久就接到了騷擾電話。這意味著消費者的個人信息權、安寧權,遭遇平臺不同程度的侵害。
為保護公民個人信息權益,我國專門制定了《個人信息保護法》,既明確要求處理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原則,不得過度收集個人信息,也明確規定取得個人的同意,個人信息處理者方可處理個人信息。但從實測情況看,部分平臺根本沒有遵守法律規定,而是強行或變相強行收集消費者手機號,導致消費者不得不“隱形同意”平臺霸行。
那么,平臺違規收集消費者手機號的底氣從何而來?首先,以“正當理由”行“違規收集”之實。由于手機號是重要聯系方式,平臺就以“商家會盡快聯系你”等借口直接強行收集手機號。其次,以“平臺強勢”欺凌“個體弱勢”。例如平臺不提供“是否同意授權”選擇入口,直接剝奪用戶選擇權就是例子。其三,以“違規收集”為“精準推銷”創造條件。
今天,手機號已經不只是聯系方式,對消費者而言是重要的個人隱私信息,而平臺違規收集后就變成了重要的資產,既可以利用手機號進行精準推銷,也將手機號當成重要數據資產來為平臺融資等提供支撐,還可能通過倒賣、泄露消費者手機號獲取不當利益。當平臺收集手機號存在多種利益訴求,相關法律規定就會被拋在腦后,消費者就變成最大受害者。
近年來,工信部等部門已經多次通報部分APP違規收集個人信息,其中就包括強行收集用戶手機號。就在12月4日,有關方面通報69款移動應用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其中提到的“聯系方式”就包括手機號。當官方檢測與媒體實測均指向部分平臺違規收集個人信息,可見違規現象點多面廣、屢禁不止。對此,只能擴大檢測范圍,對違規行為嚴懲。
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六十六條規定,違規處理個人信息,或處理個人信息未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對違法處理個人信息的應用程序,責令暫停或終止提供服務;拒不改正的,并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相應處罰力度更大。
既然部分平臺違規收集消費者手機號的行為很霸道,而且受利益驅使,唯有從嚴從重開出罰單,才能對這種霸道行為形成有力震懾;只有讓違法平臺付出更大代價,才有望使其算一筆“賬”——違規收集手機號等個人信息劃不劃算。這需要有關方面通過檢測發現問題、督促整改,也需要消費者注意保護手機號等個人信息,面對平臺侵權消費者要勇于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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