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晚間,特發信息(SZ000070,股價13.37元,市值120.4億元)發布公告稱,針對公司因收購深圳特發東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特發東智”)被合同詐騙、職務侵占一案,公司于近日收到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一審《刑事判決書》。
經依法審理,被告人陳傳榮、易宗湘、劉穎、王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協議過程中,通過財務造假的方式,騙取特發信息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四人的行為均已構成合同詐騙罪;被告人陳傳榮、劉冰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巨大,其二人行為均構成職務侵占罪。
法院一審判決:追繳被告人陳傳榮合同詐騙的全部犯罪所得,包括其未售的特發信息股票和現金1.45億元;對被告人陳傳榮、劉冰職務侵占犯罪所得276.42萬元予以追繳;對被告人易宗湘的犯罪所得2155.06萬元、被告人劉穎的違法所得418.42萬元予以追繳等。
針對上述判決對公司的影響,特發信息在公告中表示,本次刑事判決僅為一審判決,公司為被害單位,目前判決尚未生效,案件最終判決及后續執行結果尚存在不確定性,對公司本期利潤和期后利潤的影響存在一定不確定性。
公開資料顯示,2015年,特發信息以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從陳傳榮、胡毅、殷敬煌和曜駿實業等4名股東手中購買了深圳東志(后更名為特發東智)100%股權,收購交易價格為1.9億元。
不過,這筆收購有些不合常理。被收購前的2014年,深圳東志的營收為43153萬元,歸母凈利潤2306萬元,但陳傳榮等人卻給出了激進的業績承諾:深圳東志2015年—2017年的凈利潤分別不低于3750萬元、4688萬元、5860萬元,三年累計承諾凈利潤總額不低于1.43億元。不僅如此,陳傳榮還單獨補充承諾特發東智2018年—2020年凈利潤均不低于5860萬元。不僅業績對賭時間長達6年,且對賭總金額高達3.19億元,罕見地超過1.9億元的收購對價。
然而,為完成業績對賭,2015年至2019年,更名后的特發東智通過少計或延遲入賬客售料采購款、跨期調節營業成本的方式虛減或虛增營業成本。特發東智上述行為也導致特發信息披露的2015年至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2022年7月,特發信息公告稱,收到深圳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書》,針對陳傳榮涉嫌合同詐騙一案啟動立案偵查。
據悉,特發信息成立于1988年,公司主業圍繞著光通信產業,已發展形成線纜、智慧服務、融合和物業資產經營等板塊。
其中,線纜板塊產品主要包括:光纖、光纜、光纜金具及附件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產品。產品主要應用于移動、聯通、電信等電信運營商,電網、廣播電視、石油、礦山、國防等行業專網,以及數據中心機房、人工智能算力等基礎設施。
業績方面,今年前三季度特發信息實現營收31.84億元,同比下滑10.04%;歸母凈利潤為799.61萬元,同比增長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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