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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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二:多款香港大藥房產品依然在售。
■本報記者 張文章
近期,各類標榜“始于1841年”“香港百年老品牌”“地道港貨”“香港老牌國貨”的商品以“香港大藥房”名義在各大電商平臺涌現,通過直播間、視頻號等渠道廣泛推廣(詳見《中國消費者報》6月25日1版《“香港大藥房”調查》)。市場監管部門調查證實,這些所謂的“正品港貨”,其背后是由多家內地公司構建的商業網絡,利用消費者對香港品牌的信任,通過虛假營銷牟取暴利。近日,記者獲悉多家與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相關的生產經營企業因涉嫌虛假宣傳、偽造品牌歷史、夸大產品功效等被多地監管部門查處。
百年品牌實為近年注冊
今年以來,各大網購平臺出現多家標稱“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官方旗艦店”“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食品旗艦店”“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個人護理旗艦店”的網店,銷售標稱“香港大藥房”的系列產品,如祛濕丸、斷癢王、無濕輕、睡眠香膏、活絡油、鼻靈通等。產品包裝突出“香港大藥房”字樣,印有“始于1841年.香港老品牌”“香港百年老品牌”“百年品牌”“地道港貨”等宣傳語。上述旗艦店客服宣稱所售商品是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的正品品牌。
廈門市市場監管部門調查發現,上述“香港大藥房”相關旗艦店的經營者分別為廈門市貝元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廈門進港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廈門港角嚴選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時間分別為2023年6月25日、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9日,主營業務為在線上銷售保健食品、醫療器械、保健用品,且注冊地址一致。3家公司均獲得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的授權成立相關網店。
經核查,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在香港成立,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主營業務為營養品、化妝品、日化用品、食品保健醫療器械、飲料銷售批發。該公司于2023年6月在內地取得商標注冊,商標全稱為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
廈門市集美區市場監管局指出,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為2021年在香港注冊的公司,但上述3家旗艦店經營企業在網上銷售“香港大藥房”系列產品的銷售頁面宣稱“始于1841年.香港百年老品牌”“百年品牌.匠心品質”,與事實不符。
香港衛生署也曾對媒體表態,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并非在香港獲發牌的持牌藥商。
直播間銷售夸大產品功效
集美區市場監管局調查發現,廈門進港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開設的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官方旗艦店主要經營方式為直播經營,并附產品購買鏈接,非直播期間消費者可通過網店的產品鏈接購買。當事人在短視頻平臺直播間的銷售頁面標有“始于1841年”“港貨正品官方旗艦店”字樣。直播間主播介紹香港大藥房透骨膏時,宣稱“這款透骨膏是香港老品牌,世界冠軍都在用”“透皮吸收,透到骨子里幫助到您,不要錯過”“肩周周膝蓋蓋,不靈活不給力我們都可以用,用過的人沒有說它不好的”等。
當事人還在直播間銷售香港大藥房斷痔王、香港大藥房槲皮素清肺丸、香港大藥房無濕輕等產品。經核查,當事人銷售的香港大藥房斷痔膏、香港大藥房槲皮素清肺丸分別為保健用品和普通食品,但產品宣稱有斷痔、清肺等相關治療功效,當事人無法提供相應的功效報告,宣傳內容與實際不符。當事人通過宣傳夸大其所銷售產品的性能、功能、銷售狀況,對消費者造成誤導。集美區市場監管局調取當事人開設的網店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官方旗艦店涉案產品的銷售情況,經統計,當事人共銷售上述涉案產品140.8萬單,總銷售額超1.06億元。
廈門港角嚴選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在不同平臺分別開設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官方旗艦店、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食品旗艦店、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個人護理旗艦店,其銷售的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鼻靈通,主播在直播間宣稱“自1841年在香港成立以來……品牌見證歷史的變遷,香港政府注冊”等內容;其銷售的香港大藥房槲皮素清肺丹在首頁產品圖片旁標有“痰多不適胸悶氣短呼吸不暢干咳不止”等文字,詳情頁標有“中醫古法”字樣;其銷售的香港大藥房藍莓葉黃素酯壓片糖果、葉黃素滴眼液分別為普通食品和保健用品,產品宣稱“眼睛真的在變化”“眼干眼澀眼睛疲勞水潤明亮”等用語。當事人通過宣傳夸大其所銷售產品的性能、功能、銷售狀況,對消費者造成誤導。
廈門市貝元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在購物平臺設立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旗艦店,其銷售的保健用品香港大藥房睡眠香膏宣稱“睡前抹持久助眠”,其銷售的香港大藥房活絡油銷售頁面標有“關節腫痛跌打損傷輕度燙傷消腫止痛”,當事人無法提供佐證材料,與事實不符;其銷售的香港大藥房透骨膏、香港大藥房祛濕丸,當事人無法提供相關宣傳用語的佐證材料,與事實不符。當事人通過宣傳夸大其所銷售產品的性能、功能、銷售狀況,對消費者造成誤導。
多家涉案企業被處罰
企查查數據顯示,近期,多家與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相關聯的生產企業、銷售企業,因產品虛假宣傳等問題被相關監管部門查處。江西省樟樹市市場監管局調查發現,江西和美藥業有限公司共生產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獾油凍裂保健膏、睡眠香膏、祛痘保健膏、藍莓葉黃素眼部護理保健液等19種產品,產品外包裝突出“香港大藥房”字樣,有的標簽標注“香港品牌”。上述產品標簽中分別標注適用人群及保健作用等涉及疾病癥狀、預防、治療功效的文字及混淆用語,同時部分產品標注“香港大藥房”“香港政府注冊正品正貨保障”“香港貨品編碼恊會認證”等字樣。江西和美藥業有限公司涉嫌對商品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今年9月3日,樟樹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廣告法》有關規定責令該公司改正,罰款20萬元。
江西省宜春市港選北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香港大藥房真菌王(實為優選牌抑菌乳膏)的標簽(含說明書)不符合《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生產企業無強制性標準;其經營的香港大藥房真菌王無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衛生許可批件、衛生安全評價報告。9月25日,上高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對該公司罰款1900元。企查查數據顯示,該公司為廈門進港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廈門港角嚴選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關聯企業。
廈門市市場監管部門對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品牌官方旗艦店的經營企業進行了處罰。廈門市集美區市場監管局認為廈門市貝元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通過宣傳夸大其所銷售產品類型的性能、功能、銷售狀況,對消費者造成誤導,7月17日,該局根據《廣告法》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處罰款19萬元。7月18日,該局依法責令廈門港角嚴選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處罰款21萬元。
集美區市場監管局認為廈門進港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對商品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其行為違反了《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構成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7月21日,該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22萬元。
12月8日,記者在網絡平臺看到仍有許多標稱“香港大藥房”的產品在售。與此前相比,直播間頁面標注“授權內陸生產及銷售”,產品介紹頁面醒目標注“警告本品不能代替藥物”“本品非食品、非藥品、非醫療器械”等字樣。相關產品的關聯生產商、銷售商也有變化,如部分平臺上的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官方旗艦店的經營企業為廈門市極派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成立于6月13日;香港大藥房透骨膏的委托生產企業為江西瑞膚祥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時間為8月11日。
(本文圖片均為直播間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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