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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5萬元!蒼南一商住地塊預計于12月12日出讓。
靈溪鎮體育場路與建興路交叉口西側A-06地塊,出讓面積20819㎡,容積率2.2,建筑面積45801.8㎡,其中商業用房及商務金融用房建筑占比5%-15%。
地塊起價19395萬元,起始樓面價42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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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
值得注意的是,與A-06地塊相鄰的A-07地塊已于今年8月成功出讓,由蒼南縣城投置業有限公司以5.53億元的價格競得,樓面價4235元/㎡。
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它的具體情況吧!
地塊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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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星圖/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
該地塊位于靈溪鎮的核心地段,距離蒼南縣政府直線距離僅約800米。
該地塊所在區域已形成成熟的生活配套體系。周邊建有蒼南寶龍廣場、銀泰城、奧特萊斯、靈溪鎮瀆浦中學、蒼南縣江濱實驗小學、蒼南縣人民醫院、人工湖公園等城市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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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圖/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
地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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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1、因住宅公建化需要,采用玻璃封閉處理的陽臺,按陽臺板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容積率和建筑面積;
2、每套住宅的空中花園綠化陽臺宜適度集中布置,水平投影面積不超過該套住宅套內建筑面積(不含陽臺、飄窗)的20%,進深應不大于3.6米,其綠化部分不小于空中花園面積的50%(應在平面圖中明確標識),覆土厚度不小于0.3米,滿足上述要求時該空中花園綠化陽臺不計入住宅建筑面積和容積率;
3、以下情形可不計入地塊開發適宜值容積率,需計入控規上限值:①地塊內單獨設置或設置在住宅建筑首層及以上的開閉所、公用配電房(包括環網室、配電室等)、地塊配建的養老、托幼、文化、體育、社區用房等公共配套設施用房;②小區景觀綠化亭廊、開放式風雨連廊等公共開敞空間;③套型面積大于140㎡的復式住宅,其客廳、起居室挑空部分層高大于4.2米且不大于6.4米時,且水平投影面積不大于30㎡的部分;
4、該地塊養老服務設施用房、公共文化設施需沿路設置,建成后無償移交給靈溪鎮人民政府。養老服務設施用房和公共文化設施用房的面積按套內面積計算;
5、商業建筑設計要求:不得設置專業市場,商業辦公類建筑設計應符合《蒼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蒼南縣商業辦公等非住宅類建筑規劃設計與管理規定> 的通知》(蒼政辦[2017]151號)的要求。
6、根據《溫州市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建實施辦法》(溫民養(2023)86號),同時期開發建設的居住地塊可按“一刻鐘”的服務半徑,集中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建指標進行科學設置。若土地使用權競得者與蒼南縣靈溪鎮體育場路與建興路交叉口西側A-07 地塊為同一業主的,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可集中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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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地塊會花落誰家?
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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