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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懂文化常識》
作者:王宸 葉金轡
版本:星球地圖出版社
2025年1月
辛勤三十年,以有此屋廬
“游宦京都二十春,貧中無處可安貧。長羨蝸牛猶有舍,不如碩鼠解藏身。且求容立錐頭地,免似漂流木偶人。但道吾廬心便足,敢辭湫隘與囂塵。”——白居易五十歲才在長安買房(離大雁塔不遠),為此專門寫詩《卜居》。
“始我來京師,止攜一束書。辛勤三十年,以有此屋廬。”——韓愈四十九歲升任京兆尹,終于攢夠錢置下一處宅院,喜不自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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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并非個例。從唐宋到明清,無論文豪還是高官,面對大城市的房價,都曾一籌莫展。和現在差不多,市場供求關系決定價格,經濟越發達、人口密度越高,房子就越貴。想在首都之類的大城市扎根,無論哪朝哪代都不簡單。
古人買房,算的不是平方米,而是“間”——面闊兩柱之間為一間。所謂“四合院有二十七間”,未必是27個房間,連在一起的正房可能就占了三到五間。一間到底有多大,得看具體情況,沒有固定標準,這就說到中國古代的建筑。
中國古代建筑,最普遍的共同點有兩個:
一個是“前堂后室”,對皇宮來說是“前朝后寢”,這種格局在新石器時代就能看到,許多仰韶文化遺址中都有“大房子”,前面是集會議事的場所,后面供首領一家人起居。自偃師商城開始,出現了以廊廡連接、中間是庭院的建筑群,“朝”和“寢”不用擠在同一幢“大房子”里了。
北京四合院通常坐北朝南
幾千年過去,明清紫禁城照樣符合這種規律:“前三殿”(太和、中和、保和)加周邊區域是外朝,皇帝辦公的地方;隔著一道乾清門,“后三宮”(乾清、交泰、坤寧)加周邊區域是內廷,皇帝和后妃、子女生活的地方。
民間也差不多,在靠外的廳堂舉行重大禮儀活動、招待客人,在更加清靜的內室休息。看看《紅樓夢》里的相關描寫,就能有個大致印象。
另一個是嚴格遵循禮法,基本中軸對稱,內外、尊卑分明。
北京四合院就是典型,東西南北四面的房舍圍起來,形成一個“口”字。事實上,這種格局可以追溯到西周(例如陜西岐山鳳雛村發現的院落),大江南北都能看到。更加宏大華麗的府邸甚至宮殿,其實也是許多個四合院的疊加。
北京四合院通常坐北朝南,大門開在東南角,進來西拐是外院,那里靠南的一排屋子叫“倒座”,光照不理想,大多是外客廳賬房、私塾、男仆的住處。
隔著一堵墻,就是內院。墻上開“垂花門”,因為上面的檐柱不落地常常裝飾著精美的木雕,懸在半空中,所以叫這個名字。
司馬光在家規里說:“男治外事,女治內事;男子晝無故不處私室,婦人無故不窺中門。”“中門”和“大門不出二門不邁”里的“門”指的都是這道分隔內外的垂花門。內院北邊是正房,也叫上房,最高大也最舒適敞亮,是長輩的住處。晚輩只能分到兩邊的廂房,西廂房條件比東廂房好。過了正房,就是狹窄的后院,那里靠北的一排屋子叫“后罩房”,大多是女眷或女仆的住處,也有當廚房的。值得一提的是,固定的餐廳很晚才出現,之前通常是將飯桌搬到某間還有其他用場的屋子里,吃完再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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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汴京“甲第星羅、比屋鱗次”
北宋時期,房價最高的是“甲第星羅、比屋鱗次”的首都汴京。權貴的豪華府邸大約要一萬貫,上不封頂;中級官員的宅子大約要五千貫;精致的小院大約要五百貫平民的房子也至少要兩百貫。對比一下,宋哲宗在位時京師官府雇人服役,日薪是兩三百文;正常年景的米價是每石六七百文。到了徽宗朝,由于人口持續增長、社會風氣奢靡,房子更貴了,蘇轍落魄被貶斥時,把自己的別業賣了九千余貫。而這時候全國的平均米價已經高達每石兩貫半到三貫,通貨膨脹極為嚴重。
明朝中后期,山東臨清一處位于繁華地段、“門面二間,到底四層”的房子要120兩銀子:“門面七間、到底五層”的官員大宅則要1200兩銀子。而在當時,米價每石不到一兩銀子,商鋪掌柜的月薪是二兩銀子左右。
首都以外地皮相對沒那么稀缺,房子的價值主要在磚瓦、木料之類的建材上。
清朝的房契有一些保留了下來:乾隆年間,北京城里一處六間瓦房的院子要230兩;嘉慶年間,一處前面做生意后面住人的“鋪面房”共五間半,要300兩。
豪宅就更買不起了。蘇州織造李煦(《紅樓夢》故事原型之一)的抄家清單上有一處“瓦房二百二十五間、游廊十一間,折銀八千零九十四兩”。和今天的“法拍房”類似,這種估值會偏低,市場價可能超過一萬兩。
清朝前期到中期,米價每石自一兩銀子上升到接近二兩,一品大員每年的官方收入不到600兩,有“鐵桿莊稼(旗兵的月餉)”的旗人每月能領二到四兩錢糧不等。
古人如何租房?
買不起?那就租。
北宋名臣韓琦表示,“自來政府臣僚,在京僦官私舍宇居止,比比皆是。”南宋理學家朱熹也說,“且如祖宗朝,百官都無屋住,雖宰執亦是賃屋。”
官員能分到住處的相當少,流動性又相當大,可能換工作部門、外放、父母去世回老家丁憂,不會在一個地方待幾十年,加上首都房價高,所以租反倒比買更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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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能租的房子大致有以下幾種:寺觀、會館、官屋、民房。
許多大小寺觀都有客房,元雜劇《西廂記》里,張生和崔鶯鶯正是由于在普救寺暫居,才碰巧相識,終成眷屬。遇到天災人禍百姓流離失所的情況下,寺觀常常也要負起社會責任來,讓他們臨時租住。
會館出現于明朝,同鄉或同行湊一筆錢,在大城市置辦房產,不光可以聚會談事、演戲敬神,還可以讓“自己人”落腳有互助性質,所以租金通常不高。魯迅來北京以后,就在紹興會館住了七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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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屋在宋朝比較多,大城市幾乎都會設立“樓店務”(在汴京的又叫“店宅務”),專門經管國有房地資產,收益相當豐厚宋真宗天禧年間,店宅務(官署名,負責管理和維修國有房產,并向租住公房的人收取租金)賬上有二萬三千三百間“公租房”,每年能拿到十四萬貫出頭。在寸土寸金的汴京,最賺錢的行當之一就是房屋租賃,無論官民都積極參與,甚至有借錢買房出租的。官屋會控制租金,免得上漲太快影響民生。遇到節慶、極端天氣、水火災害、疫情等等,皇帝都會下旨減免官屋的租金來安撫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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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名臣曾國藩的租房經歷,就是個很有趣也很能說明問題的例子。剛到北京時,他先在長沙會館住了幾天,然后在菜市口附近的千佛庵找了四間屋子,月租四千文。正式當上翰林、接來妻兒以后,他開始在宣南租住民房,官越來越大、家里人口也越來越多,十三年間搬了八次家,條件越來越好,月租也由八千文上漲到三十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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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期還可以“典房”:一次性押上筆錢,在約定的時間內就不用交租金了,到期以后,房主會把那筆錢全額退回,相當于拿房子的居住權換無息貸款。然而行情好的話,房主只會租不會典,因為這樣能賺到更多。
從“前堂后室”的空間倫理,到四合院“垂花門”內外有別的禮法秩序;從白居易的“容立錐頭地”,到曾國藩十三年搬八次家的京漂日常——古人的住房故事,照見的不僅是建筑形制的演變,更是千百年來中國人對“安身立命”的執著與焦慮。
今日“房價高”“租房難”的感嘆,原來早已寫入歷史的肌理。所謂“長安居,大不易”,古今同慨。
本文選自《喵懂文化常識》之《衣食住行卷》,文中所用插圖均來自該書。已獲得出版社授權刊發。
原文作者/王宸 葉金轡
摘編/何也
編輯/張進
導語校對/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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