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在江蘇南京,一名自稱手握“內(nèi)部渠道”可以購買演出票的男子,通過自編自導的謊言,在近兩年時間內(nèi),騙取歌迷上百萬元,最終被警方抓獲。近日,這起案件宣判,這名男子得到了法律的嚴懲。
秦淮區(qū)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員額檢察官 張倩:閆某本身是從事演出類舞臺搭建工作,他已經(jīng)欠有大量債務,然后產(chǎn)生了想利用自己工作的性質(zhì),編造“我有演唱會內(nèi)部低價票購買途徑”,讓被害人購買他所謂的“內(nèi)部票、低價票”。
起初,為建立信譽,閆某確實為少數(shù)熟人買到了部分熱門演唱會的門票。然而,隨著找他“代購”的人越來越多,閆某卻不再著急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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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區(qū)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員額檢察官 張倩:閆某并沒有把得來的款項用于購買門票,而是用于償還他個人的債務以及消費,被害人遲遲沒有見到票的情況下,他會編造各種理由來進行拖延,被害人追得比較緊的情況下,他也會擬定所謂的“還款協(xié)議”,采取“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用后期購票人的錢款,分別向前期的購票人進行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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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在長達兩年的時間里,共有22名歌迷墜入陷阱,涉案總金額高達128萬余元。
2025年11月,閆某因詐騙罪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十二萬元。
秦淮區(qū)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員額檢察官 張倩:平時在購買演唱會門票等文化消費的過程當中,一定要通過官方的正規(guī)途徑。如果不小心遭遇了這樣的騙局,一定要及時保留轉(zhuǎn)賬、聊天憑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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