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判決拒不履行,和解協議當“緩兵之計”,轉移案款終觸底線——新疆霍爾果斯市某投資有限公司因拒不履行法律義務,在霍爾果斯市人民法院以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移送公安后,在霍爾果斯市人民法院強力執行與霍爾果斯市公安局刑事威懾的雙重壓力下,迅速結清剩余200余萬元執行款,為所有市場經營主體敲響警鐘,彰顯了司法權威不容挑釁的堅定立場。
新疆某工程承包有限責任公司與霍爾果斯某投資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霍爾果斯市人民法院審理于2024年3月25日作出判決。判決生效后,霍爾果斯某投資有限公司未主動履行義務,新疆某工程承包有限責任公司向霍爾果斯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然而霍爾果斯某投資有限公司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雙方達成的執行和解協議,申請執行人新疆某工程承包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恢復執行。
恢復執行后,霍爾果斯市人民法院查明被執行人霍爾果斯某投資有限公司將其公司名下賬戶收到的案款擅自轉至關聯公司,惡意規避執行。執行法官多次約談霍爾果斯某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明確告知其轉移財產的行為已涉嫌拒執,督促其盡快履行剩余義務,但該公司仍置若罔聞、拒不配合。
為打破執行僵局,維護司法權威與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霍爾果斯市人民法院依托網絡查控系統,深入核查該公司銀行賬戶交易流水,固定其惡意轉移財產的關鍵證據,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將案件以涉嫌拒執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面對刑事追責的嚴厲震懾,此前態度強硬的被執行人迅速轉變態度,積極與法院溝通還款方案,僅在移送拒執一周后,于2025年11月8日,在移送拒執一周后,履行全部剩余付款義務,200余萬元案款全額到賬,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此案的順利執結,彰顯了霍爾果斯市人民法院“打擊拒執”的堅定決心,對拒執行為零容忍的堅定立場。霍爾果斯市人民法院將持續強化執行力度,通過“民事執行+刑事追責”聯動機制,嚴厲打擊規避執行、抗拒執行行為,有效破解執行難題,切實保障生效法律文書落地見效,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本案提醒:執行和解并非“免責金牌”,更非拖延執行、轉移財產的“良機”,而是申請執行人基于信任再次對自身權利作出的讓步,被執行人應當珍惜并按期履行。拒不履行和解協議且轉移財產的,已涉嫌構成“拒執罪”,法院可依法恢復執行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任何民事主體均需敬畏法律,自覺履行義務。任何試圖通過轉移、隱匿財產規避執行的行為,都將面臨罰款、拘留乃至刑事追責的嚴懲。
(中國日報新疆記者站編輯:毛衛華 通訊員:迪力胡馬爾·阿不都艾尼)
來源:中國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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