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年代,沒有人不知道小米兩個字。
作為一種傳統農作物,他色澤金黃,顆粒均勻,熬成粥,湯汁濃郁,還散發著一種特有的清香。
多年以來,他成為了老百姓餐桌上必不可少的食品。
有意思的是,就這么一個再也普通不過的東西,成為了一家公司的名字。現在更厲害了,小米變成了人家的專用詞。
山東威海榮成村支書馮玉寬,一個職務不大的村官。他呢,心想著為老百姓做點事,讓村民的日子過得更好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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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呢,他就選擇通過網絡賣村里產的小米。這個方法真的不錯,且不管銷售多少,最基本能把榮成村的大名打出去。
未曾想,攤上事了。被人家法務部投訴,說其嚴重侵犯公司名譽權,對個別人的肖像權,姓名權,以及個人聲譽,造成嚴重的傷害。
還刻意模仿小米公司高管在介紹產品時的形象風格、經典表述、標志性句式、語氣語調等。意思是,必須嚴懲。
我的老天啊,這個帽子給扣得夠大,一般人根本承受不起。不得不說,人家到底懂得從哪里下手,直接擊中要害。
啥也別說了,平臺方都感覺惹不起,立刻對馮玉寬的作品進行了下架處理。你說,厲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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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做法很讓人好奇。小米在這個世界上有多少年存在了,現在竟然不能公開說,不讓談。以后是不是就不讓人說話了?
馮玉寬很委屈地表示,如果說自己賣谷子,好像也不是很合適,只能說賣小米了。希望小米打開格局,你們是賣汽車,賣手機,而我們賣的是農產品,希望能給我們一條活路。如果連小米這兩個字都不讓用,想知道我們還能做點什么。
這個說法沒有絲毫的毛病啊。小米這么多年了,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作為一款農作物的名字,你們有什么資格用呢?
這讓我想起了當年發生在四川崇州市關勝鎮的劉德華板鴨店。店主劉德華用自己的名字和頭像注冊了商標,并得到順利審批。
藝人劉德華經紀公司知道事情以后,立刻以商標損害藝人名譽為由,委托代理機構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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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他們的說法,劉德華知名度那么高,你竟然把他做成烤鴨店,太不講究了吧?必須要讓你知道馬王爺幾只眼。
崇州的劉德華自然不服氣,自己從一生下來就叫這個名字,已經叫60多年。使用“劉德華”這個名字的時間比明星劉德華早,應該不算侵權。
不過,明星劉德華還是善良的,他支持老板繼續做下去。雖然他不懂什么是板鴨,但經大伙的傳話,讓板鴨店的知名度更大了。
如今,小米也成為了當年的情況翻版,真牛。我覺得,為了省事,把小米改為御用吧,沒有中央的命令,誰也不能再用。
其實,何必呢?本來銷售的東西完全不一樣,風馬牛不相及。但是,有人總覺得不妥,非得選擇對號入座,太神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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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點大的事,就去這么辦,真的太小家子氣了。有這個時間,不如認真研究一下自己的產品,才能保許以后的路子走得更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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