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來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某些人的“體面”。然而這一次,我仍不免失望了——原來體面竟可以像餐巾紙,用時鋪在桌上,不用時揉成一團,塞進兜里,假裝從未存在。
事情發生在山城重慶。十個人,兩個大桌,酒肉翻滾,燈火通明,賬單上赫然寫著:一千二百六十二元。夜深了,人也散了,最后只剩下一位張姓先生,像一枚被遺忘在盤邊的花生米。花生米抬起頭,說:沒錢。
沒錢倒也罷了。中國人向來不怕窮,怕的是窮得不體面。于是他提出一個極為文明的方案:加個微信,明天轉賬。
——這是現代社會的“空頭支票”,比紙還輕,卻比山還穩,因為它壓在別人的良心上。
老板不信良心,信警察。警察來了,調解了,寫了保證書,按了指印,押了身份證。白紙黑字,日期時辰俱全,像一篇小小的《誠信宣言》。這一刻,體面達到了高潮:
沒錢的人,簽下了最莊嚴的承諾;吃飽的人,留下了最完整的尊嚴。
然而第二天,體面便準時下班了。
錢沒有來,電話沒有接,微信沒有回。留下的只有一句話,在電話那頭飄著:“我要是付錢,我就是冤大頭。”
這話說得極妙。
在中國某些地方,請客不付錢不算冤,替人墊錢反倒成了冤;
吃飯不結賬不算丟臉,被人追債才叫沒面子。
于是我們終于看清了這一套精妙的邏輯——
飯要吃,酒要喝,排場要大;
賬要賴,臉要撕,道德要省。
面子,是一定要給朋友看的;
臉,是絕不能給陌生人看的。
十個人來時,聲勢浩大,像一支凱旋的隊伍;
十個人走時,悄無聲息,像一群訓練有素的逃兵。
只留下最后那位,站在收銀臺前,承擔起全部的“兄弟義氣”,并迅速意識到:義氣是別人的,賬單是自己的。
他也并非不懂道理。他懂,所以他說自己“有責任”;
他也并非不懂法律。他懂,所以他簽了保證書;
他更并非不懂社會。他太懂了,于是他選擇不還錢。
因為在這片土地上,有一種共識正在悄悄生根:
守約的人是傻子,賴賬的人是老練;
講信用的是異類,會算計的才算見過世面。
餐館把賬單掛在機器上,像一張遲遲不肯愈合的傷口;
而某些人把“沒錢”掛在嘴邊,卻把“要臉”偷偷藏好,留著下次再用。
最終,老板選擇起訴。這當然是不識時務的。
他破壞了和諧,撕開了溫情的面紗,逼得體面赤裸裸地站在法庭門口。
他不懂得:
在有些人眼里,法律只是底線,能不碰就不碰;
而臉皮卻是護身符,越厚越安全。
但我還是要說一句不合時宜的話:
如果一頓飯,可以吃掉誠信;
一張賬單,可以照出人心;
那么真正該被端上桌的,也許不是酒菜,
而是那句早已冷卻的老話——
做人,先要臉。
要面子之前,得先有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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