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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
《關于促進工業經濟
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
從推動工業企業投產增效、
推動產業建圈強鏈、
推動工業企業轉型升級
等多個方面給予資金激勵,
自2025年4月1日起執行,
執行期限至202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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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來看具體內容
關于促進工業
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省委、市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經濟運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辦規〔2025〕3號)精神,結合達州實際,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推動工業企業投產增效
(一)支持制造業項目加快建設。對總投資額1億元(含)以上的制造業項目,根據其年度實際到位投資額和實際投資進度進行評比,擇優給予一次性激勵。市經信局負責制定具體評比辦法。
(二)支持新建項目竣工投產。對設備投資超過500萬元的新竣工投產項目,按照核定的企業實際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一次性激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三)支持企業升規入統。對新升規入統的工業企業,按照“新建企業升規激勵20萬元、小微企業升規激勵15萬元”的標準給予激勵。
(四)支持工業企業上臺階。對年產值首次突破200億元、100億元、50億元、20億元、10億元、5億元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激勵。對企業年產值每增長10億元的,給予10萬元激勵。在同一年度內,若企業同時滿足首次突破激勵和年產值增長激勵條件的,僅按首次突破對應標準給予激勵。
(五)支持企業擴產增效。對年產值達到100億元、50億元、30億元、20億元、10億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長5%(含)以上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2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生產激勵。對年產值超過1億元且同比實現正增長的專精特新企業,每增長1個百分點,給予2萬元生產激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若專精特新企業同時滿足年產值超10億元且同比增長5%(含)以上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給予激勵。
二、推動產業建圈強鏈
(六)支持“鏈主”企業認定培育。對新被認定為省級“鏈主”的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激勵,對新被認定為市級重點產業鏈“鏈主”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激勵。
(七)支持企業上下游融合發展。以企業采購情況判定上下游融合發展程度,對符合條件的制造業企業年度采購上下游企業產品及服務累計支付超過2000萬元的,按照實際支付金額的1%給予一次性激勵,每戶企業累計獲得該項激勵不超過100萬元。
(八)實施產業集群創建激勵。對成功創建國家級、省級特色產業集群(含2024年成功創建的)的縣(市、區,含達州高新區、達州東部經開區,下同),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激勵。對納入市級培育先進制造業集群的縣(市、區)給予100萬元一次性激勵。
(九)加快載體建設。實施園區高質量發展激勵,對年度考核排名前四名的園區所在縣(市、區),根據園區排名確定基礎激勵標準依次為1000萬元、600萬元、400萬元、400萬元,再根據考核評分按比例計發:90分(含)以上的,按照基礎激勵標準100%計發;85分(含)以上不足90分的,按照基礎激勵標準90%計發;80分(含)以上不足85分的,按照基礎激勵標準85%計發;低于80分的,按照基礎激勵標準80%計發;對出現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較大及以上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事件、造成特別惡劣影響被通報批評等情形的,不予激勵。對成功創建國家級開發區的,給予所在縣(市、區)2000萬元一次性激勵。
(十)支持企業開拓市場。對納入市場開拓市級計劃清單的活動,按照活動規模、對接成效給予每場最高30萬元激勵。對舉辦新品發布會、行業研討會、品牌展示等市場推廣活動以及參加省內外大型展示展銷活動的企業,按照活動成效和實際支出給予每場最高20萬元激勵。
(十一)支持借智借力。鼓勵各縣(市、區)邀請全國知名智庫提供產業規劃、品牌創建、落地賦能等工業領域專業服務。對簽訂正式合同并完成咨詢的項目,按實際服務費用20%給予縣(市、區)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20萬元。
三、推動工業企業轉型升級
(十二)支持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且設備投資額500萬元以上的傳統產業技術改造項目,按照項目設備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一次性激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十三)支持企業“智改數轉”。深入實施工業企業智能化改造數字化轉型行動,鼓勵企業加大智能化、綠色化、數字化、高端化技術改造。對項目投資在50萬元(含)以上且項目實施周期不超過18個月,項目建成后“智改數轉”水平達到單項應用階段(L2級)及以上的企業,按實際設備(含軟件)投資額的20%給予一次性激勵,單個項目激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其中項目投資在8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鼓勵支持申報省級“智改數轉”專項資金,申報成功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不享受市級實際設備(含軟件)投資額20%的激勵。對獲得國家、省“智能化”“數字化”相關示范稱號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一次性激勵。對獲得市級認定的“智改數轉”示范企業,給予每戶10萬元一次性激勵。
(十四)打造“智改數轉”示范。開展制造業數字化轉型“揭榜”行動,支持制造業企業應用人工智能、數字孿生、工業互聯網、區塊鏈、云計算、第五代移動通信技術(5G)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打造智能制造示范場景,建設創新示范智能工廠。對項目投資超1000萬元并成功“揭榜”,且項目實施周期不超過18個月,項目建成后“智改數轉”水平達到綜合集成階段(L3級)及以上的企業,按實際設備(含軟件)投資額的20%給予一次性激勵,單個項目激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十五)實施上榜激勵。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激勵。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四川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激勵。對復核通過(含再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四川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5萬元一次性激勵。對取得國家特殊領域相關資質或證書的企業,按每個資質或證書給予20萬元激勵。
四、積極培育新質生產力
(十六)加大企業研發投入。對年度研發投入200萬元(含)—600萬元(投資額不含稅)且較上年研發投入增長5%(含)以上的工業企業,經申報核準后給予20萬元一次性激勵。對年度研發投入600萬元(含)以上(投資額不含稅)且較上年研發投入增長5%(含)以上的工業企業,經申報核準后給予40萬元一次性激勵。
(十七)支持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鼓勵和支持各類創新主體建立創新中心,對成功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激勵。
(十八)支持企業創新平臺認定。對首次通過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和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一次性激勵。對首次通過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激勵。
(十九)支持新興產業發展。對納入省級產業新賽道的縣(市、區)按實際獲得資金支持的50%給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納入市級培育的產業新賽道的縣(市、區)給予100萬元一次性激勵。
五、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二十)支持企業提升品牌效應。對成功獲評中國消費名品、“數字三品”應用場景典型案例的企業(含2024年成功創建)給予50萬元一次性激勵。對認定為四川省消費品工業“三品”標桿的企業(含2024年認定)給予20萬元一次性激勵。對實施制造業卓越質量工程以來,制造業企業質量管理能力評價結論為檢驗級、保證級、預防級及以上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50萬元一次性激勵。
(二十一)支持企業夯實統計基礎。支持企業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工作,對統計制度健全、人員齊備、統計規范的工業企業給予2萬元一次性激勵。市經信局會同市統計局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二十二)大力緩解工業企業融資難題。對獲得制造業貸款的規上工業企業,自貸款劃付至企業之日起,實行貸款本金貼息1個百分點,貼息期限為1年,單個企業貼息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鼓勵全市銀行機構加大制造業貸款支持力度,對年末制造業貸款余額同比增速為正且制造業貸款余額占各項貸款比重前五名的銀行機構分別給予100萬元、80萬元、60萬元、40萬元、20萬元一次性激勵。
(二十三)支持企業搭建平臺。鼓勵工業企業接入全市安全監管平臺,按其接入全市安全監管平臺投入資金的20%給予企業一次性激勵,每個采集點設備激勵資金不超過5萬元。
(二十四)支持設立新興產業發展基金。每年從市級工業發展資金中列支1000萬元作為新興產業發展基金,探索建立政府、銀行、企業三方風險共擔模式,充分發揮基金的撬動作用,引導新興產業走創新發展道路。
六、支持工業企業綠色發展
(二十五)實施綠色示范單位創建激勵。對成功創建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企業、能效領跑者、水效領跑者等的制造業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激勵,對成功創建省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企業、節能降碳標桿企業、節水標桿企業、節水型企業、無廢工廠等的制造業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激勵。對成功創建國家級綠色工業園區、無廢園區、零碳園區的縣(市、區)給予200萬元一次性激勵,對成功創建省級綠色工業園區、無廢園區、零碳園區的縣(市、區)給予100萬元一次性激勵。對新獲得綠色建材產品認證的企業,每獲得1張證書給予4萬元激勵,每戶企業最高激勵不超過16萬元。
(二十六)實施工業固廢綜合利用激勵。對以磷石膏等工業固廢(具體工業固廢品種,由市經信局每半年根據市場行情確定)為原輔材料的綜合利用企業,每年利用量(折標)1萬噸(含)—5萬噸、5萬噸(含)—10萬噸、10萬噸及以上的,分別按照2元/噸、3元/噸、4元/噸的標準給予一次性激勵(產廢企業不予激勵)。對牽頭制定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級地方標準、市級地方標準的轄區內企事業單位,按照一個標準分別給予總計80萬元、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激勵。對參與制定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級地方標準的企業,按照一個標準分別給予總計10萬元、6萬元、2萬元的一次性激勵。對新(擴)建的以工業固廢為主要原材料的綜合利用項目建成投產驗收后,按項目設備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200萬元。
(二十七)實施磚瓦行業轉型升級激勵。對關閉退出且納入四川省燒結磚瓦行業整治提升行動(2024—2025年)產線壓減任務的企業給予激勵,其中城市重點區域內的每減少一條產線給予50萬元激勵,城市重點區域外的每減少一條產線給予20萬元激勵。對2025年以來,燒結磚瓦行業整合重組產能在1億標磚/年及以上的新建項目,給予100萬元一次性激勵。
本政策措施涉及資金從市級工業發展資金中列支。同一項目(事項)同時滿足幾個獎補條款的,或者與現行其他政策重復或類同的,按照獎補金額“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本政策措施由市經信局負責做好具體解釋工作。未明確支持期限(年限)的,自2025年4月1日起執行,執行期限至2027年3月31日。
來源:達州市人民政府網
編輯:楊鴻蔓
編審:鄭 濤
總編:僧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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