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富城和吳鎮宇相隔25年在金像導演麥兆輝的犯罪片《內幕》再度攜手。當不想輸的警察,遇上不想放棄的律師,一個吊兒郎當,一個尖酸刻薄,因調查慈善機構洗黑錢的案件合作,雖各有自己的執著與堅持,達成偵破貪腐的共同目標時,相視露出勝利笑容,成為兩人最深刻的畫面,輸贏背后,最大快人心是彰顯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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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繼《公元2000》后再合作,吳鎮宇幽默道,“原來大家樣子都無變!”兩人相視而笑:“贊嘆!”郭富城認真表示,當年仍是很稚嫩的演員,很期待大家更成熟時,會擦出怎樣的火花,鎮宇續道,“人與人之間的氣場好奇怪,不一定要很努力維持,不用很努力去建立關系,最舒服的狀態是大家不用客氣。最鐘意是結尾爆炸戲后,大家都很自然地選擇笑,勝過很多臺詞,其實好難,要有交流。”郭富城在戲中演執著的律師,鎮宇則演郁郁不得志的警察,一軟一硬,互不相識,因一宗懷疑慈善機構洗黑錢的案件而碰頭,郭富城補充說:“我不太信任他,他又覺得我好麻煩,其實大家有隔膜,慢慢地合作,最后大家的笑容好像變成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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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導麥兆輝其實先后曾找過林峰和陳偉霆演青年干探,最后角色落在吳鎮宇手上,他笑言,“如果真是青年干探,劇情應該是啟發他(律師)尋回初心,但變了我這老油條就更好笑,所以要調節角色。”他自言今次完全服從麥兆輝的要求,加入不少看來多馀的小動作或表情,有別于他向來處理角色的手法,“麥兆輝喜歡怎樣就怎樣,因角色有點搞笑,亂設計好危險,他收貨就OK。我沒甚么角色設計,唯一設計是發型,如果直發太干凈,卷毛就最適合。”語畢,哈哈大笑。郭富城自言本以為演警察,如今演不茍言笑的律師,與鎮宇演滿不在乎的警察,相映成趣,“我角色說話好mean,因年幼時媽媽意外身亡,所以從來不笑,直到結尾才開懷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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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戲里有段對白,郭富城演的律師說:“我可以接受失敗,但唔可以接受放棄。”吳鎮宇演的盡責警察則答道:“我連失敗都唔想接受。”鎮宇解釋,“因這個人輸得太多,至少未贏過,雖然表面看來很不在意,那只是一種保護色,骨子里就是不想輸,這些人最慘。正如他要跳過大廈天臺,就是要表達逞強,也代表某些年紀人士的心聲,從未做過‘省鏡’嘅事。”當其他同僚都結案,他卻堅持循疑點繼續調查,盡執法者的責任,才遇上被勝利沖昏頭腦的律師。當一個從未贏過的警察,遇上從未輸過的律師,反思之下,選擇保住份工?或是盡為“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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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帶有不少昔日港產片的味道,兩人有不少動作戲,鎮宇直言拍得辛苦但珍惜,“以前幾乎每套都有,現在懂拍又能交代劇情的,已經很少。雖然我未必做得好好,但好珍惜這些機會。”他在戲中追捕演殺手的張文杰,要跑過幾幢樓的天臺,他笑言,“文杰問:‘鎮宇哥,使唔使跑慢啲?’”鎮宇有點難為情,心里暗爽,“其實他很乖,身手好敏捷,即使說慢都已好快,尤其跑樓梯,他故意回頭,等我追上來,剛好入鏡。”其間他更要凌空飛跳往另一大廈的天臺,幾乎要跌下半天吊,手指像貓爪般捉緊外墻邊緣,演來既驚險又不失喜感。鎮宇坦言有難度,“要觀眾相信,在合理與不合理之間,很難拿捏。而且要配合威也,如果位置有差距,又要立刻用手護臉(臉部撞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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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富城演兼任跆拳道教練的律師,有場戲被吊頸,幾乎喪命,“演窒息好辛苦,要谷住道氣,后來更要箍住頸彎腰翻身,因為吊住威也好重,冇威也反而更易。”此外,他與張文杰單打獨斗,“文杰好高大,腳又踢得快又大力,我雙手戴著護墊去擋,拍完都好痛。有個鏡頭是他一腳踢我,撞向貨柜箱再跌落地,真是要用替身,結果連替身都暈過去,我好擔心,幸好沒事。”若兩人選最深刻場口,必然是尾段的爆炸戲,拍了兩次導演才收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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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鎮宇半說笑,“我們拍完第一take,以為收貨,怎知導演要求火勢要更貼近我們,我反問‘不是畫(CG)出來嗎?’原來用電油燒,包圍著我倆,一定要狂跑。”郭富城續說:“我還要扮腳傷,一拐一拐地跑,鏡頭拍我們正臉,而且越跑越窄,火有氣流追著來。加上我本身怕火,的確有點心理壓力,惟有涂多點防火漿。”最后拍了兩take,導演才滿意收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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