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后來才知道,交錢的勞務公司根本就不具備辦理出國勞務的資格。
出國后先后在三家公司上班
每家只工作大約10天就被以各種理由辭退
成先生是湖北十堰人,今年42歲,一直做的是廚師工作。2022年,他通過鄖陽區解放大道街邊廣告看到湖北宏越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發的澳大利亞高薪用工信息,于是聯系了該公司,繳納了15000元后,和該公司簽訂了居間服務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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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上寫著:乙方為了出國務工,委托甲方為其提供相關信息和機會,并協助甲方辦理出國務工的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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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承諾給找到澳大利亞的工作,一個月工資3.5萬到4萬之間,但之后近三個月都沒有消息,我要求陳某某退款,他說退,但一直沒有退。”成先生回憶說,接著,陳某某說澳大利亞去不了,就把他安排到非洲工作,到非洲后,進了酒店做廚師,干了沒多久,老板以各種理由辭退員工,他先后去了三家公司,都做的是廚師,均工作了10天左右,就被以各種理由辭退了。
成先生說,輾轉回國后,他多方了解到,陳某某就沒有辦理出國勞務的資質,讓他去非洲,就是把他轉給了其他中介,感覺被騙了,“我向陳某某提出退還服務費,他答應了,可一直沒有退。”
十堰市商務部門:
這家公司不具備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
12月15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多次撥打陳某某的電話,均無人接聽。
記者聯系上十堰市商務局,工作人員說,湖北宏越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不具備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商務部門已進行過風險提示,還把相關情況移交給了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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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查詢到,今年6月10日,十堰商務發布了“關于湖北宏越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外派勞務風險提示”,內容為:近期,多名群眾反映:湖北宏越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以境外勞務輸出信息及中介服務為由,收取多人中介費用但逾期無法實現對外勞務輸出,且中介費用未予退還。根據《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從事對外勞務合作,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經省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批準,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未依法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證書并辦理登記,不得從事對外勞務合作。對外勞務合作企業不得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企業的名義組織勞務人員赴國外工作。”經查,湖北宏越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某)未在我市商務部門辦理《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證書》,不具備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不得從事對外勞務合作。其提供的赴外務工信息及中介服務致多人誤認為其具備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目前,有多起民事訴訟案件在審。
湖北宏越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有7條立案信息
當事人已向法院提起訴訟
天眼查顯示,湖北宏越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在2024年5月20日就因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而被十堰市茅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單,還被法院列為限制高消費企業。
另外,這家公司有7條立案信息,案由包括委托合同糾紛、服務合同糾紛、中介合同糾紛等。其中一個案例是承諾給原告提供去香港務工的中介服務,收取中介服務費7000元,但沒有能辦成去香港的務工手續,中服務費也未退還,法院判令該公司償還原告7000元。
12月15日,成先生說,和他有類似遭遇的人很多,當地公安機關偵查了一段時間后,認為是糾紛,撤案了,目前,他已經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卿榮波 編輯 劉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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