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8點半,香港高等法院門口,記者比狗仔還多。張柏芝裹著大衣,口罩墨鏡齊上陣,助理一路護著往里走,就說了句"早安"。 原告律師上來就追著兩份聲明的差異問,她梗著脖子回"記不得",問急了還反問"你這問題什么意思"。法官敲了敲桌子:"只答同意或不同意。"她才小聲說"明白"。 合約的事兒,她翻來覆去一句話:"都是助手周靜儀管的,我沒見過原件。"言下之意,原告手里的"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可能是假的。 她突然哭了。 "我兩天沒睡覺!"聲音帶著顫,眼淚順著口罩邊往下掉,"媒體寫的都是假的,對我太 這事兒不是第一次了。 2024年余毓興發新歌《以犬之名》,歌詞暗戳戳說她"拿了簽約金不拍戲,當初裝可憐像條狗"。張柏芝工作室當天就炸了,發聲明罵他"造謠",還翻出2014年的舊賬——這人當年偽造公章,冒充她經紀人簽合同,當時就發過律師函。 錢的事兒最說不清。原告說預支了4000萬港元片酬,她拍了兩部就撂挑子;她這邊說合約是偽造的,錢早按實際工作量結了。現在雙方都拿不出完整轉賬記錄,全靠嘴掰扯。 港圈這幾年合約糾紛不少,但鬧到當庭哭的真不多。張柏芝從《喜劇之王》紅到現在,大風大浪見得多了,這次急成這樣,是真委屈還是被逼到份上? 余毓興也挺有意思,當年合作時一口一個"芝芝最敬業",鬧翻了就寫歌罵,娛樂圈的情分比紙薄。 其實說白了,這種事兒外人根本看不清。合約是不是真的?錢花哪兒了?只有他們自己心里有數。但對我們吃瓜的來說,看個熱鬧得了,畢竟—— 你們覺得這1159萬,她該還嗎? 聲明:本文中信息來源于網絡,不保證完全正確無誤,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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