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 “最后一公里”,農村集體 “三資”(資金、資產、資源)作為村民共同財產,其規范管理直接關系到村民切身利益與鄉村和諧穩定。近期,河北省安平縣南胡林村部分村民就當地集體土地租賃及后續管理相關事宜提出情況反映,涉及合同執行、資產處置、資金使用等多個方面,相關問題引發關注。
據村民提供的資料顯示,核心爭議源于兩份簽訂于 2001 年 5 月 1 日的集體土地租賃合同。當時,南胡林村村委會與安平縣土地管理部門簽訂了這兩份長期土地租賃協議,涉及集體土地總面積 448.53 畝,扣除道路占地后,實際租賃面積為 388.31 畝。
其中,第一份合同涉及村東南饒安北側土地,總面積 259.14 畝,扣除新盈街道路占地 19.92 畝后,實際租賃面積 239.22 畝,合同約定每年租地費按每畝 3000 斤小麥(當時市場價每斤 0.60 元)核算,年租金為 430596 元;第二份合同涉及村西、鎮中東鄰土地,總面積 189.39 畝,扣除道路占地 40.3 畝后,實際租賃面積 149.09 畝,每年租地費按每畝 2500 斤小麥(當時市場價每斤 0.60 元)核算,年租金為 223635 元。
兩份合同均載明租賃期限為 50 年(自 2001 年 5 月 1 日至 2051 年 5 月 1 日),明確土地所有權歸屬南胡林村集體。付款方式約定,前 20 年租地費需于 2002 年 5 月 1 日前付清,后 30 年以 “上打租” 形式每 5 年結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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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反映,上述租賃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出現多項待核實問題。在村級選舉方面,2025 年 11 月該村開展的兩次選舉工作中,有村民對選舉程序的規范性提出疑問,希望相關部門核實選舉結果是否充分反映村民意愿。
在集體土地使用方面,部分村民表示,存在個別人員占用集體土地并獲取收益的情況,相關場景已留存視頻記錄;另有村民提及,村集體一處約 3 畝的取土坑地疑似計劃用于非農業建設,同時村北原規劃為佛堂用途的耕地,在未履行村集體民主決策程序的情況下被申請變更為建設用地,該行為已導致村級公章被安平鎮相關部門收回。
在集體資產與資金管理方面,村民反映的情況包括:村西部分集體土地轉讓未履行完整合規程序;原村委會(塑鋼廠)所屬的大型變壓器等集體資產被處置,所得款項未納入村集體賬目;2022 年至 2026 年 5 月 1 日期間,約 800 萬元集體土地租金(村民俗稱 “口糧錢”)未按約定分配;村 8 隊 28 畝口糧地出讓后,相關提留款去向尚未明確。此外,有村民對戶口管理工作的公平性提出了相關意見。
值得關注的是,涉案兩份合同約定的 50 年租賃期限,超出了農村土地承包相關規定的最長租期,超過部分的合規性有待相關部門核查。同時,集體土地轉為建設用地是否履行法定審批手續、集體資產處置是否經過民主決策程序等問題,也需依法依規核實。目前,部分租地戶已停止支付租金,對集體利益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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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上述情況,南胡林村村民提出四項合理訴求:一是請求相關部門依法核查 “已租待征” 行為的合規性,依法處理涉事集體土地;二是要求相關責任方按規定一次性足額支付全部應補償款項;三是懇請相關職能部門公開公示土地租賃、資金收支等相關信息,保障村民的知情權與監督權;四是若無法提供相關公示,需依法出具正式回執單,明確說明不予公示的理由及政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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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 “三資” 管理是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重要基礎,規范基層權力運行、健全集體資產監管機制,是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關鍵。此次事件反映出部分地區在基層治理和集體資產監管中可能存在的薄弱環節,如何完善管理制度、堵塞監管漏洞,成為需要關注的課題。
目前,村民已向相關職能部門提交反映材料,希望相關部門能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全面核查,依法依規妥善處置,維護村集體和全體村民的合法權益。村民表示,將持續通過合法途徑表達訴求,等待調查處理結果。相關事件的進展,有待進一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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