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在濟寧市網絡問政平臺留言反映,太白路東銀座旁邊的沃德阿拉丁酒店存在私設路障的情況,這一行為不僅給周邊居民上下班出行帶來不便,更引發了關于安全隱患的擔憂。
據網友描述,該酒店設置的路障位于關鍵位置,其右邊拐出去便是社會道路琵琶山路。在交通流量較大的時段,這些路障極大地增加了過往車輛和行人的安全風險。網友質疑酒店此舉是否已向城管和交通部門報備。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商場在未經審批占用公共區域私設路障的行為明顯不合規。公共區域,涵蓋商場外的人行道、市政道路附屬區域等,均屬于社會公共資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條明確指出:“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此前,長沙印象匯商場在人行道設置石墩,就被認定為“違法占用公共道路”,即便商場方面以“保障安全”作為理由,也因未向城管、交通部門申請審批而被判定違規。
網友提出疑問:針對這種不合規的路障,究竟是由城管部門協助拆除,還是通過協商要求商場管理方自行拆除?希望相關部門能夠重視這一問題,盡快核實情況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恢復道路的正常通行秩序,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
截至發稿前,相關部門暫未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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