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搞錢不?輕松又快。”
當這樣的誘惑在網吧、在街頭向你招手,你會心動嗎?當你聽說只需要“借張卡”或者“幫取個錢”,就能輕松拿到幾百元報酬,你會覺得這是“天上掉餡餅”還是“地上有陷阱”?岑溪市人民法院傾力推出普法警示教育系列視頻。《錢途陷阱》講述了高中生小明在網吧被“彪哥”以500元報酬誘惑,協助提取來源不明的錢款。就在ATM機交易完成瞬間,警察出現將其抓獲,并由法官明確釋法,清晰界分了“幫信罪”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法律后果,警示青少年務必管好個人銀行卡,堅決對不明“快錢”說不。
當“借張卡”“取個錢”就能輕松賺到幾百元時,你是否想過這背后的法律風險?以下幾個知識點,為你揭示“快錢”背后的真面目:
1.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幫信罪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電信詐騙),還為其犯罪提供幫助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罰金。
2.明知而代為取現,直接犯罪。如視頻中小明所為,明知是犯罪所得(贓款)而代為取現、轉賬,或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則涉嫌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掩隱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最高可判處七年有期徒刑。罪名比“幫信罪”更重。
3.認識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重傷、搶劫、強奸等八類重罪應負刑責。請注意,視頻中“賺快錢”過程中若涉及暴力或嚴重情節,也可能觸及其他罪名。年齡絕不是逃避法律制裁的“護身符”。
4.所有“輕松快錢”,都應警惕。凡是聲稱“借用賬戶走流水”“幫忙取現給傭金”“刷單返利”等,要求你提供支付工具或驗證碼的“兼職”或“幫忙”,極大概率涉嫌違法犯罪。天上不會掉餡餅,所有不合常理的“輕松獲利”,背后都是陷阱。
5.管好“三件套”,堅守底線。個人銀行卡、手機卡、身份證件(含電子支付賬戶) 絕不出租、出借、出售。這是保護自己不被卷入犯罪鏈條的最基本、最有效的防線。青春前途無限,切勿為小利觸碰法律高壓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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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一校:劉泳敏 秦 娟
二審二校:歐陽豪 程順輝
三審三校:陳金明 覃顯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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