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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年了,阿拉小區從來沒有業委會,公共收益從來沒公開過!”近日,家住徐匯區光大會展中心東館E座和F座的不少業主向“新民幫儂忙”欄目求助。這個與商業體緊密相連的住宅區,自1999年出售以來,業委會成立之路步履維艱,業主們的知情權、監督權長期處于懸空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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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場遭廢棄
小區公共收益去向何方?物業費、停車費漲價依據何在?商業綜合體中的住宅樓,到底該如何成立業委會?記者就此展開實地調查。
公共收益長期不透明
光大會展中心東館E座和F座地處徐匯區腹地,是典型的商住綜合樓。根據公開資料及業主介紹,兩棟樓各30層,5樓及以下為商業體,5樓以上為住宅,采用三梯六戶布局,共涉及業主300余戶。
“從1999年開盤到現在,整整25年,業委會始終沒有成立,公共收益、物業費收支明細更是從未向業主公布。”多位業主向記者表達了相同的困惑與不滿。
沒有業委會,讓業主們對兩大問題耿耿于懷。其中就有公共收益長期不透明。“電梯廣告、公共場地出租,這些收益按理說都該歸全體業主所有,可我們從來沒見過相關賬目。”一位業主指著4樓公共平臺上的幾片網球場告訴記者,這片場地已出租給企業經營,但收益情況從未向業主公開。
不遠處的一處籃球場則已廢棄,場地地面略顯斑駁。“這也是我們的公共區域,為什么不能好好盤活利用?眼睜睜地造成了公共設施效益的損失!”業主們接連發出質疑。
物業費停車費悄悄漲
除了公共收益淪為“糊涂賬”,物業管理費和停車費的悄然漲價,也讓業主們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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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停車場
業主陸女士向記者展示了近年來的繳費單據:小區物業管理費已從幾年前的每平方米3元,悄然上漲至每平方米4元。“每月物業工作人員上門收費時,從沒解釋過漲價原因,也沒說明服務內容有哪些優化調整。”
停車費的上漲,更讓有車業主倍感壓力。多位業主證實,地下車庫月租金已由多年前的500元/月,一路攀升至1000元/月。
記者在地下一層和二層走訪看到,600余個車位基本停滿,車輛停放雖算有序,但一位業主坦言:“我們常常得和外來用餐、娛樂的人‘搶車位’,停車體驗實在算不上好。”
“業主清冊”成主要難點
針對業主的訴求,屬地居委會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當前推進業委會籌備的主要難點,在于“無法獲取完整的業主清冊”,不過街道房辦和社工辦已在積極推進相關工作,幾周前還專門召開過協調會,“一直在牽頭溝通,為業主和物業搭建協商平臺”。
光大物業方面則表示,E座和F座隸屬于光大會展中心統一管理,物業部門本質上是“開發商的執行部門”。物業方稱,商住混合業態的物業管理缺乏明確的政策依據,呼吁政府相關部門盡快出臺針對性的指導文件。
記者多次嘗試聯系光大會展中心辦公室,但其登記電話均顯示為空號。
漕河涇街道房辦和社工辦回應稱,今年以來,街道相關部門聯合居委會與光大物業保持緊密溝通,多次牽頭召開業委會籌建工作推進會,每月跟進開發商的相關材料提交情況,每季度搭建居民溝通平臺,聽取業主訴求。
街道方面表示,近期已多次接待來訪居民,并當面告知業委會籌建的最新進展。目前,光大物業稱部分必備材料尚在內部流轉審核,街道將持續協調推進,推動問題解決。
專家認為街道應主導
針對這起長達26年的治理困局,上海開放大學人文與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伊曉婷指出,商住混合小區成立業委會并非無法可依,“拿不到業主名冊”不能成為長期拖延的借口,街道等部門有責任通過行政核查、聯動公安等多渠道獲取業主信息,而非將責任轉嫁給業主。
“物業服務企業拒不公開收支明細,已涉嫌侵犯業主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如果涉及的資金金額巨大,甚至可能觸及刑事犯罪。”伊曉婷建議,街道應當主導成立業委會籌備組,并同步監督公共收益的核算與公示。街道需從“被動協調”轉向“主動主導”,破解當前困局。
具體而言,首先,應通過發函至房管部門等法定途徑,依法調取完整的業主信息,打破“名冊迷局”;其次,需強力牽頭組建業主大會籌備組,發布正式公告,確保業委會籌建程序依法啟動;最后,針對公共收益的疑云,可要求物業限期提交詳細收支報告,必要時引入第三方審計機構進行專項審計。
針對商住混合小區的特性,伊曉婷還提出,可探索“住宅先行”的業委會組建模式,或先依法組建過渡性的“物業管理委員會”,代行業委會部分職責,逐步破解治理困局。
26年光陰流轉,不少業主從青年步入中年,又從中年邁向退休,卻始終沒能等來一個能代表自身權益的業委會。“商住混合業態的管理確實有特殊性,但這絕不能成為漠視業主權益、拖延問題解決的擋箭牌。”業主們期盼,相關各方能拿出破局的決心與行動力,依法依規推進問題解決,讓300余戶業主早日成為小區真正的主人。
原標題:《26年光陰流轉 業委會難成立商業綜合體住宅自治之路步履維艱》
欄目編輯:陳浩
本文作者:新民晚報 徐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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