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日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轉發《關于對冠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處理的通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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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區建設管理局《關于對冠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處理的通報》轉發給你們,請各區縣、功能區住建局,各有關單位引以為戒,舉一反三,結合治理欠薪冬季行動,認真開展欠薪問題隱患排查整治,壓實責任,落細落實各項措施,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全文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大部分工程項目參建單位均能按照相關要求積極做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但中科頤城、山東外國語職業學院學術交流中心項目及日照金通車輛制造有限公司住宅二期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冠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勞務分包單位平邑凱勝勞務公司對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形勢認識不足,管理松懈,應對措施不力,導致農民工權益保障不到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據統計,自2023年1月24日、2024年5月10日,2次到省信訪局集訪,2024年8月2日、10月14日先后到國家信訪局集訪。我局于2024年12月24日下達《關于對日照金通車輛制造公司住宅二期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通報》。作為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冠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通報至今對支付農民工工資工作管理乏力,敷衍塞責,消極應付,被動處置,致使該信訪事項久拖不決,反復投訴,多次到市去省進京集訪,造成很壞的社會影響。經研究,建議對冠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處理意見:
(一)給予信用懲戒。根據《山東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評價辦法》有關規定,扣減信用分48分(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受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或住建部門行政處罰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6分/次,部分被拖欠工人于2024年8月2日、10月14日 、2025年2月24日 、3月20日 、4月24日 、 5月21日、7月25日、8月17日先后8次到國家信訪局上訪,并提請市住建局予以全市通報。
(二)限制招投標業務。根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0部門關于進一步推進施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治理的通知》(魯人社發〔2025〕1號)第2條“對未按期清欠工資以及發生新的拖欠行為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依法限制其新項目的招投標。”之規定,自本通報下發之日起,限制冠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在日照市范圍內參與建筑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
(三)清出日照市建筑市場。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四十八條之規定,自本通報下發之日起,將冠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清出日照市建筑市場,并視情將總包單位、分包單位有關責任人員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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