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達560億人民幣的索賠,將荷蘭政府與中國企業聞泰科技就安世半導體控制權的博弈,推向新高潮。
它不僅是一場商業博弈,更是國際規則話語權的正面交鋒
在最近聞泰科技的臨時股東大會上,公司表態,荷蘭政府的干預行為違反了《中荷雙邊投資保護協定》,已于10月15日提交了爭議通知,如果問題在六個月內得不到解決,公司可能就此尋求國際仲裁,索賠金額可能高達約80億美元(當前約合人民幣逾560億)。
這場博弈已超越單一企業與東道國之間的糾紛,更成為觀察中歐經貿關系走向的一座微型燈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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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結果如何,其影響必將擴散至更廣闊的中企全球投資海域,重新界定國際商業規則中話語權的歸屬。
索賠主張確實有章可循,看看白紙黑字的雙邊協定
中國與荷蘭最早于1985年簽訂一份投資保護協定,隨后于2001年簽訂新的保護協定(“2001年中國-荷蘭BIT”)替代了1985年的協定,自2004年8月1日生效,目前仍為有效。
根據當前的保護協定:
“締約一方的投資者在締約另一方的領土內的投資應始終享受公正與公平的待遇。”
“締約任何一方不得對締約另一方投資者在其領土內的投資征收、國有化或采取其他類似措施(以下稱“征收”),除非滿足下述條件:(一)為公共利益并依照國內法律程序;(二)該征收是非歧視性的或不違背采取此措施的締約方已經給予的保證;(三)征收應給予補償。”
簡單講,荷蘭有義務保障中企在荷蘭投資的公平,征收或類似征收,必須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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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中國-荷蘭BIT中并沒有規定“一般例外”“安全例外”之類的條款,所以荷蘭方面的所謂治理缺陷、保障經濟安全等理由很難成立。
可以說,中國企業這高達八十億美元的索賠訴求,正是對“規則利己主義”的一記重拳,是將“說一套做一套”的國際投資雙標,推上仲裁的審判席。
為何必須索賠?要為中國資本出海的投資規則而戰
整起事件的根源,是荷蘭政府以所謂的安世半導體出現“嚴重治理缺陷”的“急迫信號”,“對荷蘭及歐洲本土關鍵技術知識與能力的連續性和保障構成了威脅”為名,通過一套司法操作,實質性地凍結了聞泰科技對安世半導體的合法控制權。
這套“法律包裝下的奪權術”,裝作程序正當,實則是對契約精神的致命一擊。美國去年將聞泰科技列入“實體清單”,今年9月29日,又推出“穿透規則”,將制裁延伸到聞泰旗下的安世半導體。而荷蘭9月30日就對安世下手,與美國高度聯動,揭示了地緣政治如何粗暴干涉商業邏輯。
近年,發達國家尤其愛玩雙標,動不動拿“國家安全”當擋箭牌,打壓中資企業。荷蘭這次可能也受了這股歪風影響。聞泰科技站出來索賠,就是要挑戰這種不公平。中國資本不是來乞討的,而是來共建的;不是來破壞規則的,而是來捍衛規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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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億美元的索賠,就像一記重拳,不僅要讓荷蘭政府肉疼,更要讓其他國家看看:違反規則的成本有多高。如果這次贏了,就等于給所有出海中國企業撐了腰——以后遇到類似欺負,大可援引協定維權。
這就像在荒原上點燃一把火,先驅者的勇氣,能照亮無數后來者的路。
這場索賠能成嗎?可以關注后續是否能和解收場
縱觀全球投資仲裁史,有相當一部分最終通過雙方和解的方式畫上句號。
《2023年國際投資仲裁裁決履行度報告》顯示,國際投資仲裁案件總數1257件里,19.2%達成和解,13.6%中止。
國際上的仲裁法庭,不僅是裁決勝負的戰場,更是計算利弊的談判桌。
而聞泰科技而言,80億美元索賠既是法律武器,也是談判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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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實現和解,且最終和解能讓聞泰科技滿意,那么可以規避仲裁過程漫長、結果有不確定性的風險。
對于荷蘭而言,敗訴裁決可能損害國家聲譽,嚇阻潛在外資。和解可以避免形成不利的先例。
無論最終是法槌落下還是握手言和,此案都已昭告世界:來自中國的資本,正在從國際規則的遵守者,成為全球商業秩序的堅定維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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