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放松身心的跨境之旅,如何淪為失去自由的漫長刑期?一包重量不及茶匙的白色粉末,何以徹底改寫一個人的人生軌跡?2025年末,越南廣寧省法院對中國游客林某的一紙判決,以其嚴厲性與微量的強烈反差,震驚了許多人。然而,比判決本身更引人深思的,或許是那個懸而未決的問題:這毒品,到底是怎么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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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事實回溯:從酒店客房到法院被告席
故事的情節并不復雜,但每一步都踩在了法律的雷區之上。
今年8月,中國浙江省游客林某(44歲),懷揣著對異國風情(或許)的憧憬,通過芒街國際邊境口岸(C?a kh?u qu?c t? Móng Cái)踏入越南,入住芒街市(Móng Cái)的鴻運酒店(Khách s?n H?ng V?n)。然而,悠閑的時光在8月8日凌晨戛然而止。芒街2坊(Ph??ng 2, Móng Cái)警方的例行行政檢查,在其房間內發現了藏匿未使用的毒品。法醫鑒定結果冰冷而精確:甲基苯丙胺(冰毒),0.297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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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四個月,法律機器隆隆啟動。由于涉案人為外籍,越方指派了外語警員確保程序合規。2025年12月25日,廣寧省第六區人民法院開庭。法庭認定林某“非法持有毒品”罪名成立,其行為“違反國家禁毒政策,危害當地治安”。盡管林某當庭認罪、悔罪,且無前科,獲得了從輕考量,但越南《刑法》第249條第1款的剛性規定,最終帶來了三年有期徒刑,以及刑滿后驅逐出境的附加刑。
二、 迷霧探問:毒品的“來路”之謎
根據越媒體爆料的起訴書內容并未揭示毒品的來源,這給公眾留下了猜測與警示的空間。綜合常理推斷,無非以下幾種可能性,每一種背后,都是截然不同的故事與教訓:
1.“自帶說”:最直接的假設,也是法律意義上最無可辯駁的一種。
即林某在入境越南前,就已購買或獲得了這些毒品,并刻意藏匿攜帶過境。如果屬實,那這便是最典型的“知法犯法、心存僥幸”,無疑是玩火自焚。
2.“當地購學說”:另一種符合邏輯的推測。
即林某在入境越南后,或許在芒街當地或其他地方,出于好奇、被慫恿或主動尋找,購買了這些毒品。跨境后放松的心態,對當地法律環境的無知,加上可能存在的“尋找刺激”心理,驅使了這次危險的嘗試。這提醒我們,在一些邊境地區或特定旅游點,毒品黑市可能暗流涌動,主動靠近或被動接觸,都等同于主動跳進法律的審判席。
3.“被套路說”:這是最令人不安,也最需要警惕的一種可能性。
即林某本人并無主動涉毒意愿,但可能在當地遭遇了“栽贓陷害”或“欺詐陷阱”。例如,被不法分子將毒品偷偷放入行李或房間,再遭“舉報”;或在某種社交場合,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觸了摻雜毒品的物品。盡管這種推測缺乏證據支持,且不能成為法定的免責理由,但它尖銳地指出:在陌生環境,對個人物品的看管、對陌生人的“饋贈”或“分享”保持最高警惕,是生存必備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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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真相屬于哪一種,一個殘酷的結局都已注定。林某的故事,是一個關于0.297克物質的悲劇,更是一個關于認知缺陷與僥幸心理的典型案例。
國門之外,風景或許迷人,但腳下的法律之路必須步步謹慎。尊重并嚴格遵守所在國的法律,不僅是文明游客的素養,更是對自身安全與自由最根本的保障。切莫因一時好奇、尋求刺激或心存僥幸,釀成追悔莫及的終生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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