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徐蘇寧)12月29日,現代快報記者從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經省政府同意,江蘇從2026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如下:一類地區2660元;二類地區2430元;三類地區21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25元;二類地區23元;三類地區21元。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一)加班加點的工資;(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三)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四)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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